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2-14 15:27:07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 信息分类 | 回应关切 | 发文日期 | 2026-02-14 15:27:07 | 公开日期 |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
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建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结合赤水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决定从2026年03月01日00时起,对辖区9处路口启用交通技术设备抓拍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现特向社会进行公示,望广大交通参与者互相转告。启用路口设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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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西路—红军大道路口闯红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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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东路—金斛路(飞龙广场)路口闯红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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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霞大道—五洲国际路口闯红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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瀑都大道—高速路匝道路口闯红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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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斛路—赤水名都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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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路—江源路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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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锦绣路—电力公司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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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红河路—红岩路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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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人民街—皂角树路口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 |
以上路口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不按导向车道行驶、不按规定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自动抓拍取证,依法实施处罚。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驾驶,文明出行,共同构建安全、有序、畅通的交通通行环境。
特此通告。
赤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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