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燃气经营许可证》注销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以及《燃气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建城规〔2019〕2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根据本人申请,我局依法决定对下列瓶装燃气供应点的《燃气经营许可证》予以注销,自2026年1月16日起执行,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再以被注销瓶装燃气供应点名义开展燃气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说明:其原经营区域内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用户与赤水市廣仁燃气经营部(经营区域:赤水市长期镇)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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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燃气经营 许可证号 |
登记注册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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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赤水市朱广才 燃气经营部 |
朱广才 |
黔202302130001P |
赤水市长期镇石笋街道正街上187号 |
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赤水市城市管理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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