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赤水市卫生健康局
负责人:曾远超
办公地址:赤水市城工大道侏罗纪酒店上行50米
办公电话:办公室(值班室):0851-22861340
政务大厅卫健窗口:0851-23306172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节假日除外)8:30-12:00,14:00-17:30
传真号码:0851-22860856
通讯地址:赤水市城工大道侏罗纪酒店上行50米
邮政编码:564700
联系邮箱:cswsjbgs@163.com
微信公众号:健康赤水;微信号:gh_a909903b5d33;主要运用于赤水市医疗卫生事业宣传
抖音号:健康赤水 jkcs._123 政务信息发布公益服务等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卫生健康工作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标准和技术规范;根据国家、省、遵义市卫生健康规划,编制我市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组织实施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贯彻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综合监管,负责传染病防治综合监管,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七)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八)负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及形势分析,研究并提出促进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十一)负责市级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二)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三)提出加强全市医院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医院党建工作质量进行评价。
(十四)贯彻落实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规和政策措施;草拟全市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执行行业标准;指导、督促基层中医药规划及发展,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监督中医医疗服务管理,指导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组织民族民间医药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工作;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发展;协助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十五)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赤水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七)职责调整。1.将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老龄委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责,以及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局。2.将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职责划入市医疗保障局。3.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市卫生健康局。
(十八)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赤水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1.与市发展改革局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人口影响评估,完善人口政策咨询机制,研究提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2.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负责中国“长寿之乡”日常工作,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执行相关法规和政策及行业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3.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贯彻实施国家药典,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4.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三、内设机构
( 一) 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 承担文电、 会务、 机要、档案、 督查等机关日常工作; 承担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和调查研究、重要文稿起草、 政务公开、 效能建设、 政务信息、 保密、 建议提案办理、 综合协调;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卫生健康工作年度责任目标, 配合相关科室完善卫生健康目标管理责任制并组织实施, 统筹卫生健康责任目标考评工作; 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指挥与协调。
科室负责人:陈长均,联系电话:0851—22861340
( 二) 规划信息财务股(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承担组织本机关财务会计制度的执行, 组织本机关预算编制、 预算执行、 预算监督和决算工作; 牵头完成专项资金下达、资金绩效评价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和监督所属预算管理单位开展相关财务工作; 负责各乡镇卫生院的财务核算工作。
承担健康赤水战略协调推进工作, 组织拟订并实施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 指导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统计工作; 承担全民健康信息化建设、 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 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
承担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科室负责人:严本云,联系电话:0851—22886951
( 三) 医政医管体制改革股。
执行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 医疗技术应用、 医疗质量和安全、医疗服务、 采供血机构管理以及行风建设等行业管理政策规范、标准与监督实施, 承担推进护理、 康复事业发展工作;
承担社会办医疗机构规划和监督管理的相关工作; 承担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工作, 组织编制专项预案, 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 指导卫生应急体系和能力建设; 负责协调处理医患纠纷, 联系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工作; 承担重大活动及重要外宾来赤的医疗保障工作。
承担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具体工作, 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 措施的建议, 承担组织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 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国家药物政策和基本药物目录。 开展药品使用监测、 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 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生产鼓励扶持政策的建议;拟订并组织实施公立医院运行监管、 绩效评价和考核制度;
承担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相关指标监测工作; 承担公立医院管委会的日常工作。贯彻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执行中医药管理相关政策法规; 承担中医医疗、 预防、 保健、 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相关监督管理; 规划、 指导、 协调全市中医医疗机构的结构布局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配合开展中药资源普查; 指导中医药临床实践、中医药师承教育、 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 应用和传播工作, 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着力建设覆盖生命全周期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科室负责人:杨汐,联系电话:0851—22865089
( 四) 公共卫生股。
拟订疾病预防控制规划、 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 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执行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拟订全市防治艾滋病的规划和措施, 承担市艾滋病防治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承担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承担临床实验室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基层卫生健康政策、 标准和规范, 指导基层卫生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医生相关管理工作; 牵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承担健康扶贫工作。执行妇幼卫生健康政策、 标准和规范, 推进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 负责妇幼卫生、 出生缺陷防治、 婴幼儿早期发展、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 生育技术服务工作。
科室负责人:袁瑞,联系电话:0851—22884586
( 五) 法规与综合监督管理股。
负责本部门、 本行业领域的综治禁毒、信访维稳、 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牵头组织卫生健康重点法律法规的调研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负责机关推进依法行政综合工作;
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有关备案工作; 承担行政复议、 行政应诉等有关工作; 负责统筹本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管理体系建设; 负责职责规范内的学校卫生、 公共场所卫生、 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综合监管, 负责传染病防治的综合监管和评估工作; 统筹推进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工作, 承担卫生健康行政许可等行政审批事项; 统筹组织开展好“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 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医疗卫生监督执法工作, 依法打击和查处医疗卫生行业违法违规行为, 维护医疗卫生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指导卫生和健康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负责有关普法及行政执法培训工作。
组织实施职业卫生、 放射卫生等地方性法规、 标准和规章;开展职业病危害普查、 重点职业病监测、 专项调查、 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职业人群健康管理工作; 承担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和放射诊疗许可工作; 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健全完善职业病诊断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统筹做好职业病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协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科室负责人:王键,联系电话:0851—22862752
( 六) 人事教育股。
拟订卫生健康人才发展规划,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 机构编制和队伍建设等工作, 承担卫生健康系统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工作; 承担人事档案管理、 劳资管理工作;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组织开展继续教育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工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对外宣传、 援外工作、 东西部协作工作。
科室负责人:冯成贵,联系电话:0851—22829937
( 七) 家庭发展老龄和健康股。
承担全员人口信息采集、 数据质量控制、 人口监测预警及形势分析工作, 研究并提出促进全市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建议, 建立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 指导基层加强计划生育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 组织实施流动人口卫生和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 负责大健康产业康养工作; 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 执行医养结合的政策、 标准和规范, 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承担市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拟订全市医疗保健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按照上级保健工作规定开展保健工作; 负责长寿之乡日常管理工作,拟订长寿之乡长寿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科室负责人:赵元才,联系电话:0851—22880369
( 八) 党建办公室( 市卫健党工委办公室) 。
承担卫健党工委日常工作; 负责系统内党的建设、 党风廉政建设、 行业作风建设、 意识形态、 统战群团; 指导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 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 健康教育、 健康促进活动, 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 新闻和信息发布等工作。
科室负责人:谢娜,联系电话:0851—229835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