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特编制了《赤水市民政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请先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赤水市民政局办公室查阅。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一)信息分类
公开信息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公开范围规定,并依据赤水市民政局信息的主要内容按易为公众理解的主题分类为主,辅以机构分类、体裁分类和服务对象。 (二)编排体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检索、查阅信息的需要设定,核心元数据为索引号、信息名称、生成日期(发文日期)、发布机构、信息分类、文号等。
(三)公开时限
赤水市民政局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信息产生后的五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赤水市民政局主动向社会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赤水市民政局政务公开标准规范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目录》,也可以到赤水市民政局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网络公开和在受理点公开两种主要形式,同时采取新闻发布会、报纸、便民资料、宣传栏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赤水市民政局受理点查阅。
地址:贵州省赤水市瀑都大道33号
办公时间: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30
联系电话:0851-22861238
传真电话:0851-22864766
邮政编码:564799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相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时,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申请处理
一是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二是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三是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四是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是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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