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4年寒假期间和开学前后未成年人保护相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开学前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四不”“三可”要求。各学校做到不考试、不收手机、不检查作业、不安排过重的教学任务和大运动量体育活动。可安排入学教育、可继续完成假期作业、可开展综合实践和校园活动。
二、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学校分别上好家长和学生的开学“第一课”,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育儿观,多陪伴孩子、履行监护职责,正确与孩子相处,舒缓孩子情绪。开学第一周对学生开展好安全、防电信网络诈骗、心理健康、法治宣传、防侵害(欺凌、性侵害等)、生命教育等。
三、加强重点学生关注。认真关注学生的到校情况,及时追踪未按时到校学生去向。关注好学生返校后的心理状况,发现异常及时疏导。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特别是无人监管学生,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尽可能将留守儿童和无人监管学生安排住校,做好流动儿童就近入学安排。对不良行为学生要做好帮扶和转化工作,跟踪好到专门学校就读学生出校后的情况,做好回原校就读安排,及时化解辍学风险。
四、做好防伤害工作。加强防校园欺凌和防性侵教育,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对实施欺凌的学生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欺凌行为,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严格落实强制性报告规定,发现学生有被侵害情况,及时报告市教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