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关于调整2025年秋季学期责任督学及挂牌学校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因人员岗位调整,结合督导工作实际,现将2025年秋季学期教育督导责任区分组和责任督学挂牌学校调整情况通知如下。
一、教育督导责任区
1.中学组(含中职学校)责任区(8 人)
组长:杨廷国
成 员:唐来林(联络员)叶邦林龚建伟田少平周禄坤 黄晓均冷帮会
2.小学组责任区(10 人)
组长:何俊
成 员:曹忠(联络员)陈伯洪袁伦姚连高袁有财 高洪配袁飞杨明政王荣超
3.学前教育组责任区(13 人)
组长:廖晓丽
成 员:缪明莲(联络员)胡忠华张显红杨月霞官仕蓉 刘晓勤胡莉张国敏杨沐廖德勤卢婷婷袁亚林
二、挂牌学校
根据责任督学调整情况,对相应学校挂牌责任督学同时作调整,具体调整情况见附件1-3。
四、工作内容
(一)开展经常性督导工作。各责任督学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贵州省教育督导规定》相关要求,深入挂牌学校开展经常性督导,在督导十二事项的同时,重点针对挂牌学校党的建设、校园安全、办学行为、教学质量、“双减”、心理健康、膳食管理、师德师风、护苗行动等方面开展督促指导,原则上每月到挂牌学校至少开展1次经常性督导工作。
(二)协助开展其他工作。协助教育督学适时开展督政、专项督导和综合性督导工作,协助承担教育质量检测等其他工作任务,完成督导室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五、工作考核
为督促责任督学不断提升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提高督导工作实效,按照《赤水市责任督学聘任与管理办法(试行)》和考核细则,每年对责任督学进行年终履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责任督学续聘和评先选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对考核优秀的督学在评先选优上优先推荐,对考核不合格者,按照相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