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赤水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开展2021年10—11月份中小学校“双减”、
“五项管理”、幼儿园保教工作和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等事项督导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学校,各教育督导责任区:
根据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要求,结合我市中小学(幼儿园)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10—11月份中小学校“双减”“五项管理”、幼儿园保教工作和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等事项督导提纲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范围
各中小学(含村级小学、教学点)、各民办幼儿园、中职学校、特殊教育学校。
二、督导内容
(一)重点督导:中小学校“双减”“五项管理”、安全工作、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幼儿园保教工作等。
(二)问题整改:上月督导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问卷调查:2021年度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
三、督导时间
(一)学校自查:各学校于11月5日前按照督导提纲开展自查,在“自评备注说明”要填写具体内容,学校督导员将自查报告上传教育督导平台。
(二)过程督导:各责任区、责任督学于11月6日—22日开展过程督导,指导学校开展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督促学校整改存在问题。
(三)督导平台:各责任区、责任督学、学校于11月25日前完成月度督导报告、整改通知书、常态化工作、简报简讯、满意度调查分析报告等平台资料。
四、工作要求
(一)认真做好重点督导及问题整改工作
各学校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务实落实;各责任区、责任督学要提前查阅督导平台上学校自查报告情况,填写督导学校备案表,组织开展过程督导,完成督导平台资料。
(二)认真做好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
1.明确职责
各学校要利用家长会(家长群)、教职工会(教职工群)、学校公众号、粘贴广告等方式向社会做好广泛宣传,对扫微信二维码技术做好指导工作。各责任督学负责指导挂牌学校相关人员按时完成问卷调查工作。各责任区统计调查结果,撰写调查分析报告,于11月25日前交督导办陈高荣督学处。
2.调查数量
成人卷(中小学校、幼儿园):以各学校(含村小、教学点、民办幼儿园)为单位,在教职工、学生家长、干部职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其他群众中调查,参与调查人数为在校学生总数的30%以上。
学生卷(中小学校):以各中小学(含村小、教学点)的班级为单位,在义务教育阶段在4—9年级、高中(含中职)阶段在1—3年级学生中开展,参与调查人数为班级学生数的30%以上。
3.调查方法
成人卷可采用扫描二维码调查(见附件表3);学生卷可利用学校信息技术课时间在电脑上操作,登录“赤水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网站,点击首页“问卷调查”中“2021年度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中小学学生卷)”,按要求完成问卷。
联系人:何 梅 联系电话:15121250748
附件:1.2021年10—11月份中小学工作督导提纲
2.2021年10—11月份幼儿园工作督导提纲
3.2021年度教育工作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