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赤水市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全员培训规划(2021—2023)》要求,为进一步加强督学队伍建设,更好地服务于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特制定2021年度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培训工作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开展培训,进一步强化督学队伍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内化教育督导条例、工作规程、督导程序以及督导办法等方面的要求,全面提升督学队伍的素质,积极创建全国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创新县(市区)。
二、培训对象
2021年聘任的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以及教育督导室办公室全体干部。
三、培训形式
采取专题培训、集中轮训、网络学习、自主学习、读书交流、外培与内引等形式开展培训, 增强培训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一)任职培训。主要采用业务知识专题讲座的方式进行,重点培训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条例,提高督学队伍的政策水平。
(二)现场培训。开展挂牌学校需求式督导,解决责任督学到校后,督什么、怎么督的问题。
(三)结对培训。采取专兼职督学结对的方式,对新聘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进行一对一的帮扶。
(四)汇报式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的专职责任督学学习汇报,汇报人员需撰写书面汇报材料,促进责任督学业务水平的提升。
(五)外出培训。组织督学队伍参加国家、省、市级组织的培训,学习先进的督导理念和方法,到外县市参观考察学习,拓展督学队伍视野。
(六)网络培训。充分利用赤水教育督导平台、赤水教育督导QQ群、赤水教育督导微信群、赤水教育督导公众号等,拓宽培训渠道,实现督导工作排、经验交流、督学培训的互联网信息网络化管理。
四、培训内容
(一)解读《赤水市2019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语文、艺术)学科分析报告》。
(二)解读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要点和2021年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计划。
(三) 解读经常性督导、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工作提纲及工作要求。
(四)学习国家、省、遵义市教育政策法规文件。
(五)新任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操作使用督导平台系统。
(六)参加省、遵义市组织的督学高级研修培训。
五、培训要求
(一)写好培训笔记。每次培训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都要集中精力,认真写好培训笔记。
(二)撰写心得体会。外出学习培训的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要撰写心得体会交督导办。
(三)遵守培训纪律。凡是督导室组织的各种培训,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要按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