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全员培训规划 (2021-2023年)

发布时间: 2021-03-22 08:38 字体:[]

根据《教育督导条例》和《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要求,为全面提升我市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以下简称督学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督导能力,结合我市教育督导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适应发展学生核心素养和教育现代化建设、适应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为要求,培养信念坚定、热爱教育、办事公道、清正廉洁、业务精湛、指导有力的教育督导队伍,提高督学队伍依法督导、科学督导的能力,助力督导工作创新县(市区)建设,助推赤水特色教育强市发展。

二、培训目标

在2021至2023年三个年度的全员培训周期内,确保每一位责任督学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学时。通过培训使督学队伍进一步熟悉教育法律法规及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掌握教育督导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了解教育改革发展状况,提高从事教育督导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学校依法办学、规范管理,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

三、培训原则

(一)坚持服务教育、按需培训原则。教育发展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督学队伍履职和健康成长需要什么就培训什么。

(二)坚持分级分类、全员培训原则。结合督学队伍培训的普遍性要求与不同类别、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殊需要,线上线下结合、培训方式多元,增强针对性,实现全覆盖。

(三)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原则。以问题为导向、围绕教育督导中心工作开展教育培训,提高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所需的理论知识和专业素养。

(四)坚持质量为首、注重实效原则。把改革创新贯穿于督学队伍教育培训各环节各方面,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

四、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包括教育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业务知识、工具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和实践案例等,通过培训,提高依法督导、依规指导能力,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规范办学。

(一)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学习培训

1.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学习《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贵州省教育督导条例》《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督学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

2.加强政策文献学习。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办国办发《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国办发《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激发中小学办学活力的若干意见》、贵州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贵州省教育厅《关于统筹优化教育资源布局结构的指导意见》等政策。

3.加强行业标准学习。一是学习《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专业标准》《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学科课程标准、学前教育《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二是学习《赤水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赤水市中小学(幼儿园)发展性督导评估工作方案》、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标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等内容。

(二)督导制度培训。做好《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中小学责任督学挂牌督导规程》等相关督导工作制度培训,明确开展工作的具体规程和要求,按照制度要求,及时做好听课、访谈、约谈等工作记录,定期参加工作例会、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意见等,确保各项督导工作有序扎实开展。

(三)新课程新技术培训。开展现代教育理念、现代教育管理方式方法、信息化时代新技术,以及推进学校规范管理、内涵发展、特色创建等方面内容的培训,提高督学队伍用现代思维现代技术开展工作的能力。

五、培训形式

(一)注重专题培训。每年围绕国家、省、遵义市重大战略部署和我市教育发展重点问题确定专题,邀请专家学者举办学术讲座,开设专题培训班和研讨班,将外出培训与自我培训相结合。

(二)抓好集中轮训。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和重点工作,充分整合教育资源,“量身设置”课堂,广泛开展全员轮训。

(三)积极自主学习。积极倡导督学队伍根据工作需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自学,通过网络、读书读报、读教育专著等形式,做到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养成良好的积极自主学习习惯。

(四)深入专题调研。对学校管理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形成有价值的调研报告或督导案例,汇编成册。

(五)线上线下培训。在线下培训基础上,每月通过赤水教育督导平台组织责任督学学习新颁布的教育政策法规,颁发电子学时证书。

六、培训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以督导室主任为组长,督导室干部为成员的培训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培训规划、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明确职责分工、分解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好培训工作。

(二)确保经费投入。每年做好培训经费预算,保证培训经费到位,做到人均培训经费逐年增长。

(三)加强培训考核。全面推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工作原则,建立以考促学、以奖促学、以评促学、以用促学、以督促学机制。督导办每年对督学队伍参加培训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责任督学(学校督导员)年度考核和继续聘任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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