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大同镇人民政府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5 09:41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要求,现公布赤水市大同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除特别说明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赤水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http://www.gzchishui.gov.cn/jgsz/xzjdbsc/dtzrmzf/zfxxgk/zfxxgknb/202201/t20220129_72446443.html)。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赤水市大同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赤水市大同镇建设路;邮编:564702;电话:0851-2291103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镇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贵州工作、遵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省委、遵义市委、赤水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以群众“少跑不跑”“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努力建设数字政府,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第20条和21条,结合大同镇人民政府职能职责,我镇主动公开内容为基本信息、机关简介、政策落实、财政资金管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文化服务管理、农业服务管理、林业管理、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发展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社会劳动保障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治理、乡镇建设、扶贫开发共16个部分内容。

2021年大同镇人民政府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64条,其中公开机关简介信息1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7条、文化服务管理5条、农业服务管理6条、林业管理6条、社会事务管理23条、经济发展管理7条、国土资源管理6条、社会劳动保障管理13份、安全生产监督管理5条、综合治理8条、乡镇建设5条、 扶贫开发各5条、工作动态文件43份、政策落实文件16份、财政资金管理文件8份。

(二)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镇采取相关公开单位均明确1人上报公开内容,党政办公室明确1人收集单位公开内容并审核编辑汇总,相关分管领导对公开内容进行终审的方式,有效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权威性和精确性,确保公开信息内容真实合理。

(四)平台建设

2021年我镇根据市委宣传部要求,注销了“千年古镇·山水大同”官方微信公众号。

(五)监督保障

为有效保障政务公开按时按量完成目标,我镇设政务公开工作小组,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程少萍同志任组长,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调度;同时我镇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管理制度,每月对各单位政务公开内容和数量进行统计,对于没有认真履行公开职责的单位交镇督查办通报和并纳入负面绩效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内容质量亟待提高。我镇部分主动公开内容仅以简报、月工作小结形式展现,存在消极应付心理;二是上传内容时不够仔细,存在隐性链接;三是对政策文件理解不够透彻。

(二)改进情况

1.强化业务能力

一是邀请市融媒体中心、市委组织部信息科写作能手为我镇各单位青年干部进行写作培训,通过现场拟稿、课后留作业、课下写作评比等方式,提高写作能力;二是加强政务公开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三是强化业务对接,积极与政府办同志进行业务交流,掌握政务公开技能。

2.提升监督力度

秉承“三审三校”的原则,对每一期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单位领导预审、党政办主任再审及分管领导终审,确保政务公开的准确性,降低错误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未收取政府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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