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聚焦制度建设,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1.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法表率作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形成浓厚的学法氛围。
2.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指导。在党委会上传达贯彻落实了2024年中共赤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2024年中共赤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第一次(扩大)会议、2024年中共赤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办公会第二次(扩大)会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赤水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全体会议等精神,会上明确要求依法治镇办结合大同镇实际情况开展好各项工作。
3.传达学习了《赤水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赤法办通〔2024〕2 号)文件精神,根据《赤水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责任清单》,紧紧围绕“强化执法证件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问题”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中的“严格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等五个方面全面开展自查工作,并按时完成资料报送。制定下发《大同镇 2024 年“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清单》《2024年大同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大同镇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
4.完成2023年党政第一责任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述法报告和评议工作。紧密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并在政府网站公开《大同镇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5.压紧压实各单位、部门责任,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领导干部工作实效考核和2024年党委工作要点中,将干部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法治宣传,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组织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核心的系列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是利用“3.8”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民法典宣传月、禁毒宣传月、安全生产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和群众会契机,组织开展法律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进校园、进安置点、进网络等活动30余场次,普法宣传简报发布上省级报道5篇次。二是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知识“三类人员”的学习,组织大同镇执法人员开展执法知识网上学习和考试,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完成法宣在线年终考试。三是根据培训工作安排,邀请镇级法律顾问瞿晔玮为镇干部职工和村社区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专题讲座培训1次,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1次。利用会前学习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传达学习了《关于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若干意见》和“三个规定”相关文件学习,进一步提高我镇干部职工、法律明白人、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意识。
2.继续巩固5村2社区7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成果。衔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进一步完善氛围营造提前完成遵义市平安建设要求的遵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100%创建成功和2个省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目标要求。
3.开展遵义市级“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积极对接创建工作要求。落实工作方案,围绕“十个一”,整理收集相关资料,全面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截至目前我镇已完成法治阵地建设和相关资料收集,待遵义市级验收,力争创建成功。
(三)健全化解机制,彰显社会公平正义
1.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准备充分。2024年我镇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行政复议纠错率0、行政诉讼败诉率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100%。
2.深入学习宣传《贵州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强化政务服务实行一窗通办改革,简化行政审批,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厘清单位职责,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履行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优化公共服务,深化“放管服”“减证便民”。
3.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完成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的申领工作。持续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处罚,开具行政执法决定17份,行政执法公开率、执行率、满意率均实现“100%”;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4.建立法律顾问工作制度。聘请良方律师事务所瞿晔玮担任镇、村居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化解矛盾中的重要作用。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开展法律咨询60余次,代写法律文书2件。镇法律顾问开展合同审查58余件,出具法律意见书36份。
5.落实了5村2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镇、村均配备了专职调解员1人,依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积极参与和协助村居调委会调处辖区内各类矛盾纠纷,指导各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2024年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65件(其中包含法庭调解24件),未发生因民间纠纷引发的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机构改革后乡镇职能职权暂未厘清,执法大队均未开展行政执法,涉及机构改革前执法部门(科宣、林业、农服、安监、村建)虽已申请办理执法证,但存在岗位调动,导致执法人员法治意识及执法水平有所欠缺。
二是法律专业人才储备不足,法治机构体系建设不够完善,尤其是镇村两级法律专业人才较稀缺,可能导致行政决策的程序不规范等问题存在,难以得到专业及时的处理,限制了法治化村镇的构建。
三是法律顾问作用未得到最大化发挥。法律顾问与乡镇领导沟通协作方面不够密切,作用多是合同审核,其他业务涉及面窄,可能影响我镇决策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使得相关业务的法律保障相对薄弱,对于村级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较少。
三、下步打算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法治建设“十个一”创建活动为载体,聚力民族村全国法治示范村创建打造,不断夯实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基础。
二是积极推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以全国人大代表杨昌芹宣讲、嗑子匠茶话、文艺普法展示等亮点形式,开展好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宣讲活动,打造具有特色的外宣品牌,讲好大同故事,凝聚发展正能量。
三是强化执法队伍建设,继续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增加法治专业人才招录比例,积极鼓励我镇干部参加司法考试,提高依法行政、依法执法能力和水平。
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及时与镇法律顾问沟通协调,让顾问积极参与到乡镇重大行政决策,严格履行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策程序,为我镇依法行政建言献策,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