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竹原料组织保障
为增加竹农收入,促进竹资源可持续利用,落实管林护林伐林义务,需履行竹林管护采伐义务,特要求做好竹原料采伐工作,现将相关情况告知如下:采伐要求。一是全镇公路主干线、组组通硬化路、产业路沿线上下100米范围必砍;二是竹农大户必须加大采伐力度;三是国家企事业单位干部、教师、退休人员、村“两委”干部、公益性岗位等财政供养人员必砍;四是党员同志、致富带头人等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砍伐;五是低保户、贫困户等享受国家政策的对象必砍。如家庭无劳动力的,请与村委会联系,由村委会组织砍伐队伍上门采伐。确保做到“能砍则砍”,如未按时完成采伐任务的将一律停办相关手续。
(二)林地流转
1.流转价格。流转年限30年,支付方式分30年一次性支付(买断)和5年一付两种方式,具体价格根据竹林品种和公路远近而定。
2.收益分红。一是竹农自第4年起,每亩以3元为起底,每亩每2年增加2元的收益分红(例:流转100亩,第4年和第5年可获分红300元/年,第6年和第7年获分红500元/年,依此类推)。二是自第6年起,按全镇完成情况,1万亩购买100个流转社员的农村医疗保险;2万亩购买200个流转社员的农村医疗保险;3万亩购买300个流转社员的农村医疗保险,流转的竹农可根据所在村流转面积比例和自己流转面积比例解决。三是镇、村争取到的基础设施项目资金,按照总价的60%计价,投用后第5年起按每年6%支付收益到相应的村合作社,竹农可按自己流转的面积获一定的分红收益。
(三)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1.严禁盗伐滥伐林木
2.严禁挖根剥皮等毁林活动
3.严禁非法采集野生植物
4.严禁擅自破坏植被从事采石采土等活动
5.严禁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造成生态系统逆向演替
6.严禁擅自修建公路、鱼塘、房屋等破坏林木林地行为。
严格举报制度:广大村民一旦森林资源受到破坏,要及时向所在村(社区)村(居)委会、包组干部、村民小组长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