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贵州省委、省政府、遵义市委、市政府“底数要清、政策要争、运作要活、责任要明、纪律要严”的总体要求,全面细化落实遵义市委“三个三”化债体系,全面细化落实赤水市“五个责任”债务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债务、项目及资产管理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统要求
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抓、综合协调、主体落实”要求,全面清理核查全口径债务、项目及资产,进一步摸清债务、项目及资产底数,从债务端建立“一债务一档案”,项目端建立“一项目一档案”,资产端建立管理运营明细台账,切实加强债务、项目及资产管理,规范举债行为、有效遏制增量,积极争取政策、调整债务结构,坚持追根溯源、防止道德风险,盘活资源资产、提升抗风险能力,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底线。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分级负责原则。按照“谁举债、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要求,各单位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开展全口径债务、项目及资产清理核查工作。
(二)坚持主体落实。各单位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按时完成清理核查工作。镇经发办、财政所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三)坚持分类施策。坚持以项目牵总为主,债务、资产对
应为辅。坚持债务穿透审查、项目查全流程、资产对照“四个全
面"(全面清理、全面进账、全面监管、全面运用)“三个制度”(登记统计、交易流通、运用绩效考核)抓落实原则,全面做好清查清理核查工作,分类处置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四)坚持清查并举。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意见》《贵州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大对全口径债务、项目、资产的清理核查工作力度,切实做到清理、核查联动,相互促进、整体推动,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组织保障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大同镇债务、项目及资产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何 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 李明波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全剑飞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肖诗明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袁玉菊 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周 洁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袁中成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黄 玲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 野 副镇长
罗德康 镇人大副主席
成 员: 党政办、党建办、平安办、纪委办、财政所、经发办、农服中心、人社中心、科宣中心、林业站、村建中心、应急办、卫计办、大同片区水务站、社事办、整治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同自然资源所相关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财政所,姚滟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颜炫宇、付鹏、穆国鑫、罗凌文、牟云霞为办公室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成立债务、资产清理专班
组 长: 何 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田 野 副镇长
成 员: 党政办、党建办、平安办、纪委办、财政所、经发办、农服中心、人社中心、科宣中心、林业站、村建中心、应急办、卫计办、大同片区水务站、社事办、整治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同自然资源所相关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姚滟秋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姚滟秋、罗凌文同志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工作,并与市债务办、市财政局对接联系。
(三)成立项目清理专班
组 长: 何 亮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 周 洁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副镇长
成 员: 党政办、党建办、平安办、纪委办、财政所、经发办、农服中心、人社中心、科宣中心、林业站、村建中心、应急办、卫计办、大同片区水务站、社事办、整治办、退役军人服务站、大同自然资源所相关负责人。
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经发办,颜炫宇同志任办公室主任,颜炫宇、付鹏、穆国鑫同志负责专班日常事务工作,并与市发展改革局对接联系。
四、清理核查范围
200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全镇各单位发生的每一笔债务,实施的每一个项目纳入债务、项目清理核查范围;全镇行政事业单位形成和处置的每一项资产纳入资产清理核查范围。
(一)债务清理核查的范围。主要包括法定政府债务(含2014年甄别认定的政府债务、新增政府债券)、银行贷款、非标、信用债、应付工程款、过桥资金、居间费用(含咨询费、通道费、保证金、综收、财务费等所有融资行为发生时发生的附加费用)等全口径债务。
(二)项目清理核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完工、在建、停建、缓建、停工、已立项未开工等实施的项目。
(三)资产清理核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对外投资股权、特许经营权等资产。不实资产、已处置资产一并纳入清理核查范围。
五、清理核查内容
全口径债务清理重点对存量债务融资的决策程序、项目招投标、融资协议、综合成本、资金使用方向、履行偿债主体责任等进行全面清查;项目清理重点对工程类、BT类、PPP项目决策、项目手续、项目招投标、项目建设、项目管理、项目债务等资料进行全面清理核查,查找梳理债务与项目存在的问题,提出综合分析意见和建议;资产清理重点对资产形成情况、运营情况、管理情况、转固情况、抵押情况、处置情况、在建(停工)项目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核查。
六、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3年4月)。召开动员会议,开展业务培训,下发相关表册与模板(目录),全面启动全口径债务、项目及资产清理核查工作。制定并印发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全口径债务、项目及资产清理核查工作。
(二)自查清理阶段(2023年4月25日前)。各单位针对全口径债务、项目及资产特点,全面开展全口径债务、项目及资产清理自查,对照《全口径债务、项目及资产清理核查要点》,认真填报相关债务、项目及资产表册,初步完善“一债务一档案一项目一档案”和资产管理运营明细台账,确保清理工作全覆盖、不重、不漏。将债务、项目及资产自查清理结果经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21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档分别报财政所、经发办,4月25日前汇总审核后报市债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尤其是有关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扛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各主体责任单位上报的表册,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各单位建立的相关档案,建档责任人必须签字并登记造册。
(二)加强督促,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和质量。各单位要安排熟悉债务管理政策、项目管理、资产运营等业务人员进行核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分时段推进节点,强力有序推进,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坚持“谁清理、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签字背书原则,对清理核查不彻底、不全面、不及时的,以及发生涌报、瞒报、虚报等弄虚作银行为的,一律严肃追究相关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审核人员的责任。
(三)严守保密纪律,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加强参与清理单位和业务人员培训,加强涉密资料管理,坚决防止信息外泄。相关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通过微信、QQ、微博、电子邮件等方式发信息、晒工作,不得对外宣传报道。若发生泄密事件,将严肃追责问责、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