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及时部署,强化工作要求。按照财政部和省财政厅的工作要求,大同财政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增强公开责任意识,及早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二是统一口径,深化公开内容。财政所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和社保基金等预决算数据报财政局,由财政局汇总形成政府预决算草案,在报经同级人大批准后20天内予以公开;预算单位在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部门预、决算20日内将部门概况、财政预算收支情况和其他重要事项予以公开。同时,持续扩大部门“三公”经费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重点对增减变化原因予以说明。
三是统一平台,提升公开效率。将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按照年度分栏集中公开在本级政府网站设立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上,编制目录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类,让展示界面更加直观,公众查阅和监督更便利。
四是强化监督,提高公开质量。定期组织对财政预算决算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照省级相关规定,重点对公开及时性、完整性、规范性、真实性等方面逐项排查,逐一甄别,查找原因,确保逐个落实、没有遗漏。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协调组织整改到位,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充分发挥预决算公开正面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