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
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遵义市和赤水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署及省、市领导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批示精神,持续深化道路交通安全大整治,强力开展道路交通事故预防攻坚行动,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树立交通事故“可防可控”工作理念,提高交通安全治理能力,以更高的工作标准、更硬的工作措施、更严的工作要求,从严从实从细抓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和事故预防攻坚行动,全力稳控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百日攻坚行动,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道路隐患得到有效治理,重点运输企业交通安全风险隐患有效清除,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实现全镇2024年度冬季道路交通死亡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及较大交通事故同比下降,重大以上交通事故零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集中攻坚工作取得实效,镇人民政府成立集中攻坚行动工作专班,组成人员如下:
召 集 人:李友林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召集人:全剑飞 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
黄 玲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田 野 副镇长
文 剑 大同派出所所长
周正勇 赤水市交警四中队负责人
成 员: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支书。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全剑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攻坚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导检查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工作专班自攻坚行动工作结束之日起自动撤销,不再另行下文。
四、工作任务
(一)推进合成共治百日攻坚战。
1.进一步落实属地主导责任。进一步健全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组织推进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构建“管理主体到村(社区)、隐患治理到村(社区)、宣传教育到村(社区)、矛盾化解到村(社区)、便民利民到村(社区)的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搭建道路交通安全防控网络。要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纳入高质量发展、平安大同建设、乡村振兴重要工作内容,纳入“一中心一张网十联户”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推进交通安全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进一步强化部门主管责任。交警四中队、派出所牵头负责,对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引发事故发生的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精准研判、打击;严查“三超一疲劳”“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网一校”等重点车辆违法行为,严管二三轮摩托车违法载人、骑乘多人、无证驾驶、报废车辆上路行驶、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落实“4个1”集中行动(即:每月组织1次精准查缉统一行动,每周末组织1次酒醉驾夜查统一行动,每周组织1次农村巡查执法统一行动,每周组织1次专题行动),全面营造严管严查高压态势。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牵头负责,对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客货运场站等源头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精准画像”,强化对运输企业源头监管,对出租汽车(网约车)、“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领域要开展百日攻坚政治整治,2025年2月底前对现有运输企业资质进行精准清理,对制度、车辆、人员等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一律停业整顿,整改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吊销经营许可;对未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运输企业,责令立即消除或限期消除,依法从严从重处罚,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针对学生上放学、赶集赶场等重点时段群众出行特点优化运力配置,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督促农村客运、货物运输、客货运站(场)、“快递物流”、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人培训、网约车、校车服务等机构,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督促所管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对普通国省道超限超载、非法营运违法行为打击。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督促指导学校进一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进一步摸底排查学生出行方式,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引导学生及家长主动拒绝无安全保障的交通方式,不乘坐“黑校车”“黑摩的”和三轮车、农用车、拖拉机等车辆出行。市管分局牵头负责,进一步核准生产和销售二三轮摩托车、老年代步车、电动自行车企业,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切实加强生产销售源头监管,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经发办、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分别牵头负责,对能源输送、建筑工地、竹原料等货物运输源头企业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切实加强监管,严禁超限车辆出场出站,深入企业源头开展宣传教育,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牵头单位:交警四中队、大同派出所、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林业、交管工作)、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科宣工作)、市管分局、经发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进一步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相关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检查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并符合企业实际,是否聘用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是否逐一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是否设立(专)兼职道路交通安全员,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装载查验、记录制度,强化危险货物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环节全链条监管。切实深入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检查驾驶人员和安全员是否经岗前培训合格后上岗,熟知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理措施;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快递、外卖企业是否将“一盔一带”纳入安全教育重点内容;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制定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培训计划,并分层次、分类别、分岗位组织实施。要督促企业开展隐患自查自纠,督促检查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对上路行驶车辆安全性能、驾驶人员情绪状态进行例行检查,并严格登记;检查货运场站、港口码头等单位是否加强货运车辆称重、登记管理,从源头上杜绝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行驶,是否紧盯重点车辆检验、报废、违法处理和重点车辆驾驶人审验、换证等关键问题,做好隐患“清零”。要严格落实动态监管,督促检查客货运、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是否按标准建设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平台,落实实时监督、及时提醒、违规处罚等措施;督促检查“两客一危”车辆是否规范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和车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牵头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各村<社区>)
4.进一步发动社会力量协同共治。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贵州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遵义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展联合治超、联合治非、联合治企、联合治摩百日攻坚行动。组织公安交警、派出所、村支两委负责人和交通协管员、“路长”“网格员”“联户长”、驻村工作队、驻组干部、物业管理等基层综治力量联合开展“万名干部进万家”“敲门行动”,入了多少户、敲了多少门、见了多少人,一一建立工作台账;向社会广泛公布交通运输违法行为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参与治理交通运输违法行为。(牵头单位: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二)开展隐患重点整治百日攻坚战。
1.重点消除驾驶人安全隐患。严把“两客一危一货一网”车辆驾驶人从业资格“准入关”,进一步强化重点驾驶人源头隐患清理力度。重点排查整治吸毒驾驶人,是否存在吸毒成瘾未戒除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显性”隐患;是否存在因吸毒被注销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吸毒后驾驶机动车等“隐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驾驶人,是否存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仍持有机动车驾驶证“显性”隐患;是否存在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被注销驾驶证后驾驶机动车,发病时驾驶机动车等“隐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无证或丧失驾驶资格驾车人员,是否存在无证仍驾驶机动车,丧失驾驶资格后仍驾驶机动车等“隐性”隐患。重点排查整治AB类驾驶人逾期未换证、未审验人员。(牵头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重点清零车辆安全隐患。坚持“减存量、遏增量、控变量”的总体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辖区重点车辆源头隐患清理。进一步提高八类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每月通报重点车辆隐患清理进度和整治效果。各村(社区)要根据隐患清单挂图作战、对账销号。2024年12月底前实现“两客一危”重点车辆及校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9%;“营转非”大客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5%;重型货车、挂车检验率、报废率达到95%;要加大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等车辆源头隐患清理力度,各村(社区)要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提醒督促,实现面包车、二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检验率、报废率均超过95%,违法处理率超过98%。(牵头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各村<社区>)
3.重点整改道路安全隐患。开展近十年来辖区省县道和农村公路(乡、通村道)亡人交通事故“黑点”治理,并于2024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对近五年来发生10起以上伤亡事故路段和一次死亡2人事故路段隐患进行治理,并于2025年2月底前全部完成。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大同派出所和交警四中队要对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长下坡、团雾多发以及易结冰凝冻桥梁隧道等重点道路隐患进一步排查治理,于2025年2月底前完成重大隐患治理。镇、村两级要加大通村通组路、联户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于2025年2月底前形成隐患排查台账;坚持“当下治”与“长久立”相结合,对通村通组路、联户路风险隐患较大的要立即进行治理,对不能立即治理的要采取临时管控措施,并提出治理计划。(牵头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4.重点治理企业安全隐患。2024年12月25日前,对辖区道路运输企业以及客货运场站联合开展1次全面大排查大检查,重点对企业经营资质、安全员配备、动态监控、安全教育培训、车辆审验、驾驶人审验、非法挂靠以及源头装载企业管理等进行督导检查,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责令企业立即整改并进行处罚;对企业车辆有非法改装、未按要求维护保养的,督促及时整改,对隐患突出的企业从严从重处理,对公司法人长期不在岗履行安全责任的,重大隐患突出拒不整改的,一律取缔经营资质。对2024年以来运输企业车辆发生致人死亡交通事故、较大涉险事故以及人车隐患长期未整改的企业开展集中警示约谈教育。对检查中发现存在企业所属车辆长期异地经营、法人变更、公司注销、车辆失联失管且逾期未检等安全隐患突出的,要对有关车辆、人员实施管控并依法处置。(牵头单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三)开展路面违法整治百日攻坚战。
1.集镇道路。进一步深入开展集镇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管事率,重点加强酒醉驾、超员、超速、超载、非法营运、涉牌涉证、“一盔一带”等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规范集镇行车秩序,切实加大各类交通违法的治理和处罚力度。(牵头单位: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责任单位:古镇社区)
2.省县要道。紧盯“两客一危一货”、网约车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超载超限、无证驾驶、准驾不符、非法改装、危化品运输车辆违反禁限行规定通行、司乘人员不系安全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真分析辖区货车违法行为特点,重点围绕货运主要通道、工地、沙石、水泥、钢筋、渣土装卸场周边及连接通行线路,严查超限超载车辆及货车其他违法行为,严格落实“一超四罚”工作措施。(牵头单位: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3.农村道路。2024年12月底前,各村(社区)要对本辖区内的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进行进一步排查,摸清底数,并进行分类管理;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开展二三轮摩托车(含电动车)、面包车、农机车等重点车辆违法大整治,及时查处、劝阻、制止无证驾驶、超员超载、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提高农村见警率,全面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提升头盔佩戴率,实现摩托车交通事故大幅下降。要采取疏堵结合措施,加大二三轮摩托车违法查处和整治力度。采取“送考下乡”和上门办牌办证等服务措施,最大限度为农村群众提供便捷服务。要切实加大治理超限运输、打击非法营运力度,严格落实“一超四罚”联合惩戒工作措施,有效净化市场运输秩序。(牵头单位: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村建中心,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四)掀起宣传教育百日攻坚战。
1.高频次开展交通安全警示曝光。依托“两微一抖”等新媒体平台“速度快、传播广、参与度高”的优势,拓展各种互动式、服务式、体验式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持续曝光“高危风险企业”等突出隐患,深入辖区客货运、危化品运输企业等开展警示宣传教育活动。集中曝光一批严格查处的道路交通安全领域严重非法违法典型案件和涉及非法营运的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追根溯源,深挖背后“灰色”产业链,坚决拔出“毒瘤”,深刻剖析非法运营的严重危害后果及其原因,以案说法,警钟长鸣,对抱有侥幸心理的违法从业人员形成巨大震慑。(牵头单位: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党建办,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2.全方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开展交通安全大宣讲,深化“七进”(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网络)活动。深入推进学校、村(社区)委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全方位禁止中小学生乘坐“黑车”,禁止未成年人私自驾驶机动车。要将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严禁三轮车、农用车违法载人,以及骑乘摩托车须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安全法规常识写入村规民约。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在客运站、农贸集市等群众密集场所,采取悬挂标语、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片等形式,面对面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恶劣天气下安全行车技巧、安全行车常识,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事故预防常识。(牵头单位:镇道交办、大同派出所、交警四中队,责任单位:各村<社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攻坚是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和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多发势头、稳定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具体举措。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集中攻坚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领域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
(二)细化工作措施,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细化具体措施,坚持铁心布置、铁腕执法、铁面检查、铁手抓实,认真推动本地区百日攻坚行动,全力查隐患、补短板、固弱项、保安全。
(三)强化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落实。镇综合治理服务中心要牵头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整治措施落实到位。对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管理薄弱的重点地区,要进行精准督导,持续加大约谈督办力度,推动各项措施和责任落实到位。
(四)规范信息报送,确保有序推进。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规范信息报送,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每月28日前报送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25年3月10日前报送行动评估报告和行动工作总结。(联系人:何鲤,联系电话:15348607002,QQ邮箱:7875405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