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24-05-29 16:41:49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文日期 | 2024-05-29 16:41:49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赤水市知识产权局)
办公地址:赤水市锦绣路国投大厦23-24楼
通讯地址:赤水市锦绣路国投大厦23-24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22821261
传 真:22886500
主要负责人姓名:晏鹏
邮政编码:564700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遵义市、赤水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知识产权强市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按权限负责辖区内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信用分类管理。
(三)负责市场监管队伍建设,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规范市场监管、知识产权行政监督管理行为;指导赤水市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四)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按权限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依法依授权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监管工作。指导辖区内企业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负责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等行为的监管工作,承担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指导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执法工作;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
(六)负责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质量事故调查,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按权限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组织拟订全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等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并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及相关分类管理制度,配合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按权限负责药品零售许可和监督管理,负责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组织拟订市级地方标准,协调指导和监督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参与制修订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市级地方标准工作。组织采用国际标准。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政策措施和发展规划。推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的落实。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利用。
(十七)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实施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制度。研究鼓励新领域、新业态、新模式创新的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和服务政策。组织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按权限负责商标、专利注册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查处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等行为。组织协调知识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
(十八)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交易的政策,促进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推进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对外转让相关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工作。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统筹协调重大知识产权活动相关工作。
(十九)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应急处置、舆情监测。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二十)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二十一)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公文、信息、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政务公开、后勤保障、会务和文书档案管理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文稿起草工作;承担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督导工作;承担新闻宣传、舆情管理及新闻发布等工作;统筹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统筹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卫生健康等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管理工作。
股室负责人:张良霞,联系电话:0851-22821261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和重要文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需移送案件的审查工作;承担有关部门依法提请市场监管部门协助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文书的法制把关;承担依法设计监管程序、规范自由裁量权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或参与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机关行政监管人员培训考核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有关工作;承担协调推进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开展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相关政策研究;拟订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政策性文件、文稿的起草;承担并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统计工作。
股室负责人:曾令芳,联系电话:0851-22829660
(三)行政审批服务股。负责拟订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制度措施并指导实施;承担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工作;承担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方面的行政许可;承担全市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信息库的建立及管理工作;做好军民融合等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市级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登记注册及行政审批、备案工作,组织协调行政审批、备案事项需要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
股室负责人:陈丹,联系电话:0851-23300318
(四)市场主体服务与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信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行为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实施信用分类管理和信息公示工作;组织实施对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工作,承担市场主体监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归集共享、联合惩戒的协调联系工作;拟订扶持微型企业发展相关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相关部门合力推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工作;承担为微型企业提供有关信息、咨询等服务;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配合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牵头组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市场主体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主体方面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实施市场主体方面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承担市扶持微型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喻德华,联系电话:0851-22887069
(五)市场秩序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和组织实施规范消费环境和实施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组织协调消费环境和网络市场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消费环境建设,承担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受理处理工作;开展网络交易平台和网络经营主体规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测工作;依法组织实施合同、拍卖行为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登记工作;配合市相关部门开展旅游市场监管工作;拟订广告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拟订实施广告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负责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广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监测各类媒介广告发布情况;组织指导查处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指导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组织协调市场秩序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市场秩序方面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市场秩序方面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查处市场主体准入、生产、经营、交易中的有关违法行为和案件查办工作;贯彻落实有关价格收费监督检查的制度措施;组织实施商品价格、服务价格以及国家机关、事业性收费的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反垄断行政监管工作;指导和推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指导我市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贯彻落实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和禁止传销的制度、措施、办法;实施全市价格收费、反不正当竞争、打传规直、经济检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等行政监管工作;组织协调公平交易方面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平交易方面重大宣传活动;组织公平交易方面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承担市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黄朝阳,联系电话:0851-22983587
(六)知识产权与信息化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保护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拟订贯彻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和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管理政策和制度,统筹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风险预测预警;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知识产权传播利用、统计调查分析发布工作;承担原产地地理标志、特殊标志和奥林匹克标志、世界博览会标志等官方标志相关保护工作;指导知识产权无形资产评估、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落实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服务体系及发展与监督的政策措施;拟订实施有关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科技发展、技术机构建设和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提出市级质量基础设施等重大科技需求;组织相关科研攻关、技术引进、成果应用工作;统筹全市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管理、应用推广及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组织协调知识产权方面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知识产权重大宣传活动;组织知识产权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承担市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林莉,联系电话:0851-22880579
(七)质量与标准计量监督管理股。负责拟订推进质量强市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质量激励制度、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制度、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和产品防伪工作;拟订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安排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及后处理工作,拟订本辖区内重点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并组织实施;承担产品(商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并予以公告;组织开展产品质量强制检验、风险监控和分类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参与组织产品质量仲裁检验和鉴定;对法定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含授权机构)进行监督;承担和指导协调产品质量的行业、地方和专业性监督;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工作;承担棉花等纤维制品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协调产品质量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重大宣传活动;组织产品质量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推进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市级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承担市级地方标准、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和组织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省级地方标准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市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管理相关工作;管理商品条码工作;承担市级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承担计量标准、计量标准物质和计量器具管理工作;组织量值传递溯源和计量比对工作;拟订地方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承担商品量、市场计量行为、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技术机构及人员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计量数据使用;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按规定承担全市检验检测机构和评审员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推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和改革工作;落实国家、省、遵义市检验检测行业发展规划,规划指导全市检验检测认证行业发展;组织协调标准计量认证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标准计量认证重大宣传活动;组织标准计量认证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承担市质量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匡子斌,联系电话:0851-22887558
(八)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负责贯彻实施特种设备目录,安全技术规范及安全制度;按权限监督检查特种设备的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进出口以及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按权限监督管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作业人员;推动特种设备安全科技研究并推广应用;承担和指导重大活动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协助配合、参与调查处理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并进行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实施特种设备重大宣传活动;组织特种设备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股室负责人:陈中证,联系电话:0851-22887047
(九)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市政府食安办)。负责分析掌握食品安全综合形势,拟订推进食品安全战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统筹协调食品全过程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区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工作;组织协调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食品重大宣传活动;组织食品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分析掌握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安全形势,拟订贯彻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督管理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企业监督检查;协助和配合承担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指导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可追溯体系;拟订食盐安全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市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全市食盐安全专项整治,监督检查食盐安全监督工作;拟订全市酒类市场监督管理的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相关部门依法查处酒类市场各种制假售假违法、侵权行为;拟订全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公布相关信息;督促指导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召回;组织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风险预警和风险交流;参与制定食品安全标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承担风险监测工作,组织排查风险隐患;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的监测发布;承担食品安全统计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实施与职责相关的重大复杂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工作,承担和指导重大活动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承担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股室负责人:马富生,联系电话:0851-22983576
(十)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督管理股。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流通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流通领域安全进行全面监管和分析,提出改进和完善监管制度机制的建议;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中药品种保护制度,中药材(民族药材)地方标准;承担监督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现场检查,承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现场检查和备案后现场核查工作,依权限对互联网药品、化妆品交易服务企业备案环节进行监督检查;依权限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及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监督管理工作;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承担不合格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的核查处置工作;按规定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环节以及化妆品经营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委托或交办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环节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任务;统筹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统计工作;依权限组织协调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事故的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重大宣传活动;组织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舆情监测、分析和协调处置工作,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对市场监管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股室负责人:李佳穗,联系电话:0851-22983166
(十一)财务审计股。负责研究拟订财务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预决算、财务审计、绩效评价、国有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和各类资金、专用基金及制装管理工作;负责装备配备工作;负责市场监督管理项目实施的经费规划工作;负责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规范工作。
股室负责人,向朝桢,联系电话:0851-22828275
(十二)人事教育股(机关党委办公室)。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教育培训、人事档案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精神文明建设、统战群团等工作;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专业技术职务审核工作;负责全市市场监管人才队伍建设和基层规范化建设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股室负责人:曹李桃,联系电话:0851-2288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