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26 16:04:38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文日期 | 2024-03-26 16:04:38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市应急管理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赤水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赤水市锦绣大楼16楼(千艺幼儿园对面)
通信地址:赤水市锦绣大楼16楼(千艺幼儿园对面)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2:00 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51-22881060
传真号码:0851-22881062
邮箱:cssajj@163.com
主要负责人姓名:杨武
邮政编码:564700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 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 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三)指导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四)按要求牵头建立与上级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的全市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市政府应对事故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人民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赤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按规定管理我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各乡镇(街道)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按规定负责全市消防工作,组织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防控、火灾扑救等工作。
(九)指导协调指挥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承担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日常工作。
(十)组织协调全市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依法开展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承担市减灾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一)依法行使全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承担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安全、保密、目标管理、机关文电、机要、会务、督查、文书档案、机关后勤、车辆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局机关禁毒、反恐、信访维稳、综治工作;负责编报本部门预决算报告,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建设、资金(资产)管理与监督以及绩效评价和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意识形态、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离退休等工作。(科室负责人:刘宗桃,联系电话:0851-22881060)
(二)政策法规和宣教信息股。承担政策研究相关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全市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网络宣传、舆情应对工作,开展公众安全知识普及和文化建设等工作,开展应急管理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监督指导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报送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律顾问相关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政协提案、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放管服”改革、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社会安全培训中介机构资质审查备案;负责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法治教育、执法证申报、“互联网+执法”系统管理,建立执法人员库。(科室负责人:杨涛,联系电话:0851-22881060)
(三)安委办工作股。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市安委会及办公室文电、机要、会务等工作;负责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对各级各部门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分析评判;负责起草全市安全生产方面综合性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定;负责全市安委会全体(扩大)会议及安委会相关专题会议的筹备、组织等相关工作,负责相关材料的撰写、收集、印发等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各级党委、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根据各级党委、政府、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履职情况提出警示约谈建议,负责警示约谈的组织实施及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负责牵头对各级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的考核、巡查等工作;负责配合组织部门安全生产高质量考核工作的实施;负责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遵义市安委会对我市安全生产考核的迎检准备、统筹部署、资料收集、文稿撰写等工作;负责对重大安全隐患的挂牌督办、跟踪整改、复查销号等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上级有关部门交办问题整改情况的督查督办;牵头平安赤水、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相关工作;负责落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安全生产工作;统筹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班工作。(科室负责人:袁勤,联系电话:0851-22821030)
(四)综合监管股。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监督、评估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承担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负责企业“双控”体系运用管理;负责编制全市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道路交通、道路运输、建筑施工、公路、水运、农机渔业、教育体育、林业、文化旅游、特种设备和食品药品、卫生健康、城镇燃气、自然资源等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性安全生产检查以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科室负责人:何桦,联系电话:0851-22821030)
(五)安全监管股(危化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股、安全生产基础股)。承担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等领域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尾矿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监督指导相关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负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三同时”工作;负责建立全市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评估认证机制,负责对安全生产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建档和监测监控工作;组织指导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负责烟花爆竹行政许可;指导监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关闭工作;负责监管行业“互联网+执法”系统录入。(科室负责人:王远华,联系电话:0851-22881060)
(六)应急管理股(应急总指办、防灾减灾救灾办)。承担市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建立区域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承担应急事故、自然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编制全市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相关经济政策措施建议,推动落实应急重点工程建设;统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统筹编制赤水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组织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培训,衔接驻赤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承担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检查本行政区域内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地灾防治工作。指导协调指挥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组织和指导森林火灾预防、扑救等工作。承担市级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规划信息传输渠道;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科室负责人:明德远,联系电话:0851-22881060)
(七)应急救援中心。承担全市自然灾害信息收集、统计、分析、上报工作;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灾害救助、救灾捐赠等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推动落实、指导协调应急避难设施建设和管理;承担中央和省下拨、市级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牵头组织市内重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和后勤保障工作,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指导完善社会力量和市场参与救灾工作机制。(负责人:罗敏,联系电话:0851-22881060)
(八)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全市范围内安全生产(不含煤矿安全)、防震减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方面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及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跨乡镇及重大复杂案件、上级交办案件的查处;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人:王万华,联系电话:0851-22881060)
(九)应急救援中心监测预警股。承担城镇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监测、监控、管理、应急值守、信息反馈等工作;承担市应急管理局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负责人:明德远,联系电话:0851-22881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