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02 17:26:00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文日期 | 2024-08-02 17:26:00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市发展和改革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赤水市发展改革局
办公地址:赤水市河滨西路竹海苑一号楼
通信地址:赤水市河滨西路竹海苑一号楼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联系电话:0851—22889058
传真电话:0851—22889058
主要负责人姓名:王昌彬
邮政编码:564700
二、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经济形势,提出国民经济发展、价格总水平调控和优化重大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二)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牵头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工作。
(三)参与拟订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土地政策的实施办法,综合分析财政、金融政策的执行效果;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有关工作。
(四)承担综合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市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统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五)承担规划重大投资项目和审核评估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申请国家、省、遵义市安排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核外资项目、境外资源开发类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申报;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引导社会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实施重点项目管理;承担投融资相关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和专项规划,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统筹第三产业发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参与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政策。
(七)统筹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和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协调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前期工作;参与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有关工作;牵头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协调有关重大问题。
(八)统筹推进与其他地区合作发展。研究提出推进区域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建议;研究拟订与其他地区区域合作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其他地区区域合作交流工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国家“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有关工作职责。
(九)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参与拟订科学技术、教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协调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协调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
(十)协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组织拟订生态文明建设、循环经济发展、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研究编制生态建设规划和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承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协调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清洁生产有关工作。
(十一)拟订并组织实施价格政策的执行;管理国家、省、遵义市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测、预测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水平及变动趋势;指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
(十二)执行国家、省、遵义市级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市级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组织市级粮食和重要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根据全市储备发展规划,统一负责储备基础设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对管理的政府储备、企业储备以及储备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的监督管理。
(十三)按规定管理市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救灾物资等储备,负责市级储备粮等行政管理;监测粮食和重要物资供求变化并预测预警;承担保障驻赤部队军粮供应工作,指导本地军粮供应队伍和供应网络建设;承担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加工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
(十五)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联系方式:0851-22889058)。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公开、普法宣传、信息、安全保密、信访工作;承担机关财务、工资、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群团、机构编制、人事管理、离退休干部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及目标绩效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党纪、政纪、廉政教育和培训;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工作。
(二)综合规划股。监测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分析经济运行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和发展趋势,提出保持经济平稳增长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分析调度计划执行情况;研究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重大生产力布局及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测与评估;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重大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协调有关市级专项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负责申报国家、省级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监督实施。统筹协调推进金政企项目融资合作;研究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承担非上市公司发行企业(公司)债券申报等工作;推进产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发展及制度建设。落实市委财经委员会对全市经济领域决策部署,承担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
(三)建设项目管理股。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问题,指导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研究和衔接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推进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提出协调解决经济体制改革进程中有关问题的建议;参与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组织申报省、遵义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提出市级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概算调整的审核和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开展对中央、省和遵义市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市发展改革局窗口审批工作;指导协调招标投标工作。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建议,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安排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依法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向金融机构推荐申贷项目,组织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项目申报;组织特重大自然灾害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编制和实施;安排赤水市级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并监督实施;承担市投融资相关工作。
(四)第三产业发展股。研究提出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战略,综合协调全市第三产业发展;组织编制和实施全市第三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第三产业重点行业专项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和实施;预测、监测全市第三产业发展动态,调度第三产业年度计划执行及主要经济指标运行情况;建立健全第三产业发展考核制度,指导第三产业统计工作;综合分析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战略和政策建议;安排市第三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负责审核申报国家、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指导省级服务业集聚区建设发展;协调推进第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
(五)社会发展与农村经济股。组织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协调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健康、体育、广播影视、民政等发展政策;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综合提出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战略建议,协调推进全市大健康产业发展。综合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态势,参与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体制改革及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
(六)区域经济与生态环资股。研究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经济开发计划、以工代赈计划、易地扶贫搬迁计划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区域合作交流工作,协调与市外经济合作有关工作;研究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政策建议,参与拟订环境保护、资源综合利用、循环经济发展、推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及政策措施;按权限开展市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按职责做好生态文明建设及“长江经济带”发展相关工作;统筹协调推进内陆开放相关工作,承担“一带一路”建设有关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内外贸易发展战略建议;参与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流通体制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利用对外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规划并提出备选项目;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中方控股的外商投资项目和外汇投资项目并组织项目和资金申报。
(七)产业发展股。研究提出推进工业化进程的综合性建议,统筹工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参与规划产业基地和重大工业项目布局;组织拟订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配合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和重大产业示范工程;统筹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研究提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的建议,规划能源重大项目的布局,指导协调能源资源领域重大项目的对外合作。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和非金融类信用信息库建设有关工作。统筹交通运输(含铁路、民航、城市轨道交通)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研究交通重大项目布局和相关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牵头拟订综合交通发展规划,按规定审批、核准、备案或申报综合交通建设项目;组织开展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协调推进综合交通重点项目实施;协调铁路和民航监管单位和地方的关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铁路和民航建设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八)价格管理股(成本调查队)(联系方式:0851-22889058)。贯彻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价格政策以及相关改革措施,审查报批或确定《贵州省定价目录》以及相关规定中应由县级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方案。按照价格管理权限,指导经营者、收费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按照权限或上级价格管理部门的委托对政府管理的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进行定价成本审核。负责对政府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中的商品和服务进行成本监审;开展农产品成本调查,对农产品的成本、收益和供求趋势提出相应的建议;对重要商品、服务价格和市场供求的变动情况和非常时期市场价格的波动情况进行调查、预警和分析;对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影响进行跟踪和反馈;对商品和服务价格实施价格预测、预警和协调制度,并提出政策建议。
(九)粮食和物资储备股。贯彻执行国家、省、遵义市战略物资储备政策和规章制度,负责推进粮食和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按规定管理市级粮食、食糖、药品、食盐、石油及天然气、救灾物资等储备,承担市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行政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食和物资的收购、销售、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粮食市场供应及价格监测预警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研究提出粮食和物资储备规模、计划建议,组织实施粮食和物资储备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存安全;承担粮食和物资储备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建设工作。归口管理粮食和物资统计工作,负责开展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承担驻赤部队军粮供应保障工作,做好军粮供应保密工作等相关工作。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对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执行情况和管理情况实施依法监管,建立健全储备责任追究制度。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对粮食收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环节以及物资储备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实施国家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指导标准,负责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及有关工作和政策性粮食库存清查工作;承担与粮食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指导全市粮食质量检测体系建设。组织和指导开展全市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机关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