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03 15:37:00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文日期 | 2025-02-03 15:37:00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市水务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一、部门名称
赤水市水务局
二、主要负责人
张宪陶
三、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及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1.办公地址:赤水市人民南路297号
2.联系电话:0851-22823443
五、机关主要职能
(一)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库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点水利规划。
(二)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乡镇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小(一)型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三)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市人民政府以及遵义市直有关部门规定权限协助开展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承办水利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等事务。
(四)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建设、改造、维护及管理工作;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组织指导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组织实施黑臭水体整治等相关工作。协助和配合做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河流水库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
(七)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跨乡镇区域、跨流域的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提出并协调落实中小型水利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验收有关工作,督促指导地方配套水利工程建设。
(八)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九)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组织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十)组织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大坝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协调跨县域水事纠纷,协助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利工程调度工作。配合做好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十二)协调构建河长组织体系,明确河长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河长制”相关制度。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三)结合部门职责。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为推进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保障。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按规定做好大数据发展应用和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依法促进部门政务数据资源规范管理、共享和开放。
(十四)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责调整。
1.将市水务局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划入市自然资源局。
2.将市水务局的编制水功能区划、排污口设置管理、流域水环境保护职责划入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赤水分局。
3.将市水务局的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职责划入市农业农村局。
4.将市水务局的水旱灾害防治职责,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划入市应急管理局。
5.将市水务局的水利风景名胜区管理职责划入市林业局。
6.将所属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责划入市水务局。
(十六)职能转变。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库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严格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督责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减少行政审批事项。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推进城市雨污分流工作,负责一级截污沟(管网)以外的城区市政管网污水收集系统的建设和改造;负责城区三级排水排污管网设施的管理、运行维护及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项目申报和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工作;配合市水务局等部门开展城市供排水、城市节约用水等工作。
2.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城市管理局)的职责分工: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市政排水排污管网(二级)设施的管理、运行维护及监督检查,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相关供排水、节约用水等工作。
3.市水务局职责分工:市水务局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回用的行业管理。指导供水、排水、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等基础设施的建设、改造、维护、管理。组织实施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重大减排项目实施,促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社会化运营。负责建设、改造城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一级截污沟(管网)污水收集系统,组织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污染综合整治,监督实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建设技术规范。
六、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机要、信息、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目标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资产管理、大数据发展应用及政务数据资源管理等工作。协助处置水利应急事件。承担水利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党群和档案管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人:翁灿,联系方式:0851-22823443。
(二)财务股。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承担财务管理工作。组织提出市级水利财政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并加强对水务系统各单位的财务监督,并统筹协调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和绩效评价。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税费、基金、信贷的建议。负责人:穆明海,联系方式:0851-22822343。
(三)计划建设与监督股。
拟订水利总体规划和政策,组织指导编制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水利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技术审查。开展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合规性审查工作。组织指导跨乡镇区域、跨流域调水工程前期工作。组织实施水利建设投资计划。指导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协调市(县)际河流开发利用有关事务。组织重要或实用水利科学研究、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负责科技投入、科技创新相关工作。承担对外合作与交流工作。
指导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制定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水利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和验收。指导水务行业招投标监督管理,承担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督促检查水利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组织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指导水利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或参加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组织开展中小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人:穆晓辉,联系方式:0851-22821653
(四)水资源水保股(市节约用水办公室)
负责水利规范性文件审查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水利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赔偿工作。组织指导并开展水务行政审批、行政征收等工作,承担法律顾问相关工作,为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
承担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相关工作,组织实施水资源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等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开展水量分配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指导河库生态流量水量管理。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编制并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指导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做好1000 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配合编制水功能区划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拟订节约用水办法,组织编制并协调实施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计划用水和定额管理制度。
承担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工作,组织编制全市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水土流失监测预报并公告,按权限审批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并监督实施,监督指导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负责人:姜群力,联系方式:0851-22985259
(五)管理与防御股
组织编制洪水干旱防治规划、重要江河湖库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方案以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水情旱情预警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防洪论证工作。指导水利设施的管理、保护和综合利用,指导编制水库运行调度规程,指导开展水库、水电站、江河干堤、水闸等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并组织开展安全鉴定工作,指导病险水库等除险加固建设。承担紧急状态下跨区域、跨流域水资源供需形势分析,指导并监督调水工程调度管理等工作。
指导水利行业管理的水库、水电站和管理权限内农村水电站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农村水能资源开发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以及小水电代燃料等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负责人:陈涛涛,联系方式:0851-22821590。
(六)河长制工作股。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全市河流开发、治理工作。组织开展河流及水利工程划界工作,指导河流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以及河库水系连通工作。配合做好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配合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配合水务行政执法。监督管理河道采砂,协调市(县)际河流、跨县域水事纠纷。承担市河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人:陈小燕,联系方式:0851-22828286.
(七)供排水股。落实城乡供排水管理有关法规规章; 编制并实施供排水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进城乡供排水一 体化管理,指导城乡供水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工作;负责农村千人以下饮用水源地保护;组织实施供排水行业 管理和特许经营工作;承担供水企业的供水水质监督管理;组织 开展供、排水企业规范化管理和评价;指导用水报装服务,负责 排水许可管理,培育和规范供、排水市场,配合做好水价改革工 作;指导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回用设施和管网配套的建设 和运行管理工作,指导中水回用等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工作;负 责领域内环保问题整改,组织开展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配合开展 城镇供排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工 作;组织实施污水处理费的征收;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 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产业供水工作。负责人:万祖强,联系方式:0851-2282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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