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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关于谷向阳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赤府干〔2022〕1号)

来源: 发布日期: 2022-01-18 10:57:34 文章字号:

信息分类 赤府干 发文日期 2022-01-18 10:57:34 公开日期
文件编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文件有效性
发布机构 市政府办 公开形式 网站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谷向阳同志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处处长,不再担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处处长职务;

胡乃英同志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处处长,不再担任赤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

胡  丽同志任赤水市教育督学(正科长级),不再担任赤水市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黄  高同志任赤水市文化中学校长,不再担任赤水市育才学校校长职务;

曹  恒同志任赤水市育才学校校长,不再担任赤水市文化中学副校长职务;

赖柳亦同志任赤水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投资商贸处副处长职务;

谭立维同志任赤水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不再担任赤水市文化中学副校长职务;

王军羽同志任赤水市民政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赤水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唐朝云同志任赤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工业经济处副处长职务;

李光学同志任赤水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不再担任赤水市天台镇副镇长职务;

刘芙蓉同志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试用期一年);

刘洪洋同志任赤水市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周弘见同志任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丙安分局分局长(试用期一年);

肖  波同志任赤水市文化中学副校长,不再担任赤水市第八中学副校长职务;

吴少平同志不再担任赤水市人民政府督学职务;

金贵钢同志不再担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办公室主任职务;

罗德芳同志不再担任赤水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但  洪同志不再担任赤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

孙祖军同志不再担任贵州赤水经济开发区财政金融处副处长职务,待安排;

段家富同志不再担任赤水市文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美红同志不再担任赤水市育才学校副校长职务。

2022年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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