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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发布日期:2022-05-05 09:13:02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小 中 大
信息分类 | 涉农补贴 | 发文日期 | 2022-05-05 09:13:02 | 公开日期 | |
文件编号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文件有效性 | 是 |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公开形式 | 网站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
公开程序 |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关于“单位和个人饲养犬类,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 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之规定,为方便我市群众就近开展犬类狂犬疫苗接种,有效防范狂犬病的发生和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市动物诊疗机构现状,决定在全市确定犬类狂犬疫苗免费接种点 2 个(具体名单附后),由市农业农村局提供国产犬类狂犬疫苗、一次性注射器、免疫接种号牌,由确定的免疫接种点常年免费为广大市民提供犬类狂犬国产疫苗接种服务。
二、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督促各免疫接种点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认真开展犬类狂犬疫苗接种服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做好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按规定有序开展免疫接种工作。
犬类狂犬疫苗免疫接种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举报电话:0851-22881179)。
赤水市犬类狂犬疫苗免费接种点名单(首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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