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关于赤水市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今年以来,赤水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贯彻实施《贵州省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遵义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有关要求,为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产业强的现代化赤水新未来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法治引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是推动常态学法。印发《赤水市2023年学习宣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任务清单》,健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全市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40余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军营、进网络活动63余场。
二是提升学习实效。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带头深学细研、读懂悟透,着力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切实增强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能力。2023年8月14日、12月29日,分别2次组织开展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并以视频形式覆盖全市各乡镇(街道),参训总人数达2000余人。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把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与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结合起来,统筹兼顾、一体落实,强化履职担当,以学习的新成效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筑牢法治思维底线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坚持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统筹指导,全面压实各成员单位及其办公室工作责任,着力谋划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党建成效考核——“法治赤水建设”重要指标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各单位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利剑”作用,聚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创新推出“人大监督、纪检协作、政法部门联合”督察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4次,持续跟踪问效,进一步夯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
二是履行法治职责。完善党委领导法治建设机制,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工作总体部署,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政府每年向市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2次。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述法工作从“纸面”搬到“台上”,今年6月,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专题听取全市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市委书记逐一进行点评,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或市政府全体会议集体讨论。制发《赤水市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外公布,强化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2023年,12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率100%,集体决策率100%。
(三)依法全面履职,大力提高服务效能
一是合法性审查制度执行更有力。推行县乡两级政府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2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团队,参与政府重大债务风险防范化解,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以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重大涉法涉诉等方面提供专业帮助。截止目前,召集法律顾问团队参与重大信访维稳案件办理2件,出具书面法律意见40余件,提供法律意见200余条,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法律需求保障率达100%。
二是全面服务营商环境再优化。持续梳理优化涉企生产的高频行政事项和证明事项,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布81项事项,动态调整告知承诺制清单10项,合计取消证明材料33项,确保企业相关行政证明“最多跑一次”。积极整合政府和市场资源,打造“贵人服务·丹青惠办”营商环境品牌,率先在全省设立惠企窗口,企业开办实现一窗受理、一日办结。“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经验做法获省级推广,连续三年获省政府“真抓实干”通报表扬。
三是高效推进法律服务再深拓。依托全市8家法律服务机构,成立企业“法治体检”法律服务团队,分别担任了35家企业法律顾问,深入企业一线,为企业提供“点单式”法治讲座、“菜单式”公益法律服务,从生产、经营、销售等环节“把脉问诊”,精准开具“法律处方”,形成精准的“体检报告”,推动企业构筑法律风险“防火墙”。2023年,法律服务团队先后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和集中会诊46次,宣讲法律政策52次,梳理涉企纠纷8件,化解矛盾纠纷17件,审查协议合同、规章制度等60余件。
(四)强化依法行政,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行政执法建设更加规范。按照《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抓队伍促提升”的工作思路,积极开展执法队伍“大练兵大比武”活动,从人员力量、队伍规范和专业素质方面持续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培训2次,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等重点执法部门培训全覆盖。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目前我市“持证上岗”数量增至731名,连续三年未发生因行政处罚引发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情况。
二是行政复议工作稳步推进。持续加强诉前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三联协调机制”,强化行政争议案件实体化化解,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今年诉前、诉中调解结案13件,半数行政争议案件在诉前和诉中得到实质性化解。未发生复议后案件被撤销或确认违法情形。今年以来,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9件,结案40件,撤销3件,确认违法1件,纠错率10%;行政诉讼案件30件,败诉3件,败诉率10%,败诉率低于遵义市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案件19件,出庭应诉19件,出庭应诉率连续三年保持100%。
三是行政权力监督更加有力。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自觉接受党组织领导、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召开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听取全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优化跨部门跨领域调整集中行政执法权工作,对全市权责事项清单进行清理,编制并公布赤水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严格落实清单之外无审批要求,构建起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清单管理体系。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机制,县、乡、村三级均提供了完善的“好差评”评价渠道,畅通市场主体和群众参与、监督政府工作的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连续三年群众满意率达99.99%。
(五)坚持法治护航,促进社会稳定发展
一是强化法治示范创建引领。投入资金70万元,建成了赤水市首个集“红色、法治、康养、文明”为一体的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指导大同镇、长沙镇开展“法治示范乡镇”创建并建成法律明白人工作实践站,提高乡镇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法治乡村建设,实现遵义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全覆盖,覆盖率位遵义市第一位;省级创建命名55个,省级创建率43.3%,超出遵义市平均水平20.83个百分点。2023年7月,赤水市“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获省政府真抓实干通报表扬。因我市法治建设成效突出,以全省第二名成绩被推荐作为创建首批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县试点城市,接受司法部验收。
二是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为了群众,依靠群众”为工作理念,积极发挥党政引领作用,切实做好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将人民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共解决人民调解案件补贴等经费33万元,不断提升广大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全面保障人民调解工作有力推进。全年共调解矛盾纠纷1769件,调解成功1764件,调解成功率99.72%。在今年省司法厅对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扬中,获得“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称号1个、“人民调解组织先进集体”称号1个、“全省人民调解员先进个人”称号2人。
三是有效维护社会治安管理。全面推广“四题治理”新模式,收集解决各类诉求2.3万件,获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代表。创新开展以平安建设和文明创建为主题的“十无一讲一创”创建活动不断创优生活环境,全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近三年来,全市刑事案件、八类案件、多发性侵财案件、盗窃案件发案数持续下降,未发生“抢劫抢夺”案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网络舆情事件、集体进京非访事件、重大社会影响案(事)件,人民群众安全感连续三年达99%以上。赤水市委政法委被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新时代政法楷模集体”,成为全国首批、贵州省唯一获此殊荣的集体。
二、存在问题
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性、主动性、系统性还需进一步提高。存在自学安排多、集体学习少,与其他内容混同学习多、专题学习研讨少,以法律法规替代学习多、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少。如,旺隆镇在4月17日遵义市委依法治市办督导检查中发现,部分领导干部不清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是什么,在工作实际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好。
二是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规范化、标准化、法治化还需进一步加强。存在少数部门主要精力忙于业务工作,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重要性认识不足,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人员大多为非法学相关专业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储备不够,在审核审查中把关力度不够。例如,关于森林防火禁火令,市林业局在报请市政府审定前未开展合法性审核,且文件印发后未按规定进行备案。
三是“一降一升”工作重视度、理解力、参与性还需进一步提升。由于行政执法不规范和对法律知识理解不深不透,研判分析不到位,导致案件产生败诉风险。如,市综合执法局在拆除某公司广告灯箱案中,依法行政的认识、意识还不够,没有将规劝提醒、走访约谈、说服教育、服务帮扶等柔性执法方式运用到工作实践中,导致行政案件败诉,一定程度上影响法治政府建设和人民群众的法治信任感。
三、下步打算
(一)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持续提高思想认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纳入学习计划和重要内容,系统深入学习,推动入脑入心,进一步推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成效,做到学用贯通、学以致用。二是持续完善学法制度。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每年在中心组学习中至少列入1次以上专题研讨内容,并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切实解决学习不深入不全面的问题。三是持续发挥“头雁作用”。要求全市党政主要负责人充分发挥“领头雁”示范带头作用,增加专题学习频次、提升学习效果。推动全市各级干部不仅要主动学法,还要带头讲法,切实提高“关键少数”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二)持续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机制。一是坚持思想引领。坚持带头履行主体责任,坚决将行政规范性文件执行作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落地的重要抓手,切实维护行政法规的严谨性。二是加强督促指导。明确专人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对全市行政法规合法性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出台工作制度指引,推进全市审查工作统一规范有序开展。三是完善审查机制。根据合法性审查程序、方式、时限等要求,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及备案机制,规范审查及备案工作流程。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程序,确保重大决策具有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以及风险可控性。
(三)全面推进“一降一升”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规范开展执法教育培训。严格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加强执法资格培训管理,严格执法资格考核评价,强化执法岗位人员执法实务训练。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施监督,压实执法部门法制审核责任,全面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要用好、用活法律顾问这个“好帮手”,充分发挥法律顾问靠前服务、早期介入、全程参与作用,杜绝顾而不问、顾而不用现象发生。三是强化“三联协调”机制运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主渠道作用,不断健全行政复议与行政调解、行政诉讼衔接联动机制,用好诉前人民法院、检察院和司法局“三联协调机制”,强化行政争议案件实体化化解,从源头上防止和减少行政诉讼败诉案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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