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拟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公示
经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平台公司申请,平台公司已与车辆所有人解除入网协议。根据《遵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解除入网协议的车辆已不具备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条件,因此,我局拟将此类《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注销,请持证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将证件交回赤水市交通运输局,逾期未交回的一律视为无效证件,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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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平台公司名称 |
车辆所有人 |
车牌号码 |
网络预约租汽车运输证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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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好约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李帮龙 |
贵CDD1700 |
黔交运管遵义字 520381002281号 |
赤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6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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