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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服务战略合作项目谈判公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08 16:29:52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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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物流服务战略合作项目。

二、项目业主:赤水市盛隆商贸有限公司。

三、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实行主体)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为准。

③在人员、技术及设备方面具有履行相应的物流服务能力(提供承诺)。

四、招标方式:竞争性谈判(高价优先)。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合作项目谈判公告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六、各事项及要求

1.谈判文件获取及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2月7日至2025年2月10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需提供合法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报名时需提供合法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报名地点:赤水市盛隆商贸有限公司(赤水市赤水大道西路14号二楼实体运营部或赤水市盛隆商贸有限公司办公室);

3.保证金:人民币¥1000.00元整;

保证金交纳时间:2025年2月12日 16:00之前;

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

开户户名:赤水市盛隆商贸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赤水市支行

账    号:32610120540000233

七、谈判截止时间

1.谈判时间:2025年2月12日16时00分;

2.谈判地点:赤水盛隆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谈判时务必提供下述资料并加盖公章:(1)受托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3)“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实行主体)无以上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4)在人员、技术及设备方面具有履行相应的物流服务能力承诺(格式自拟);(5)报价函(格式自拟)。

4.本次谈判按照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单位,该成交单位的最终报价即为签约的合同价,其报价函及附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5.根据竞争性谈判要求,所有被邀请单位需自行携带一份加盖公章的二次(最终)报价函到谈判现场,根据谈判情况现场填写二次(最终)报价,未按规定携带的其报价会被否决,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

八、合作条件:

1.乙方与需求合作企业收费金额按月进行核定,每月未超过50万元的,以百分之三分红作为战略合作服务费(分红底价按不低于3%进行报价)。

2.甲乙双方应于每月15日前对上月的合作服务费进行对账结算,由乙方在结算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支付给甲方,结算单据应由双方加盖公章。

3.乙方需遵守国家物流及快递法律法规,保障甲乙双方及合作企业的合法权益,提供安全,高效的工作环境。

4.合作条件未尽事宜,详见谈判文件。

九、项目业主:赤水市盛隆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赤水市赤水大道西路14号 

联系人:谢丘丽

联系电话:18985626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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