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职工医疗保险疫情期间减征单位认定名单公示
按照《遵义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国税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遵市医保通[2020]43号)、《遵义市医保服务中心关于实施阶段性减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已认定了符合减征政策的616家参保单位,现将认定名单进行公示。
如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已认定单位不符合减征条件或符合减征条件未被认定),可书面或电话联系赤水市医保服务中心,电话0851-23306854。公示时间:2020年4月2日至2020年4月9日。
赤水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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