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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赤水调查队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 2026-02-25 17:22:29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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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理论学习,凝聚法治建设思想共识

一是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学法重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意见》《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纳入班子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议程,开展常态化学习,引导全体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2025年全年共计学习26次。

二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贵州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扣贵州推动高质量发展、培育新质生产力、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等发展要求,把稳数据关口,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依法统计,为民服务”的行动自觉。

(二)坚守依法治统底线,筑牢统计数据质量屏障

一是高度重视和定期研判。队主要负责人组织研究谋划,严格按照上级关于统计法治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主持制定《国家统计局赤水调查队2025年法治工作要点》和《2025年度赤水调查队统计法治工作计划》,明确2025年统计法治建设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定期召开班子会,听取统计法治工作汇报,研究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分析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2025年全年研究统计法治工作6次。

二是强化统计法治监督检查。对镇村的统计调查工作检查形成闭环,把责任压实,把成效落实。以统计执法检查模式开展基础工作检查,将检查结果向乡镇通报,要求乡镇定期整改。2025年10月,赤水调查队领导班子带队开展粮食和畜牧业基层工作实地检查(2025年已完成16个乡镇全覆盖)。2025年开展住户调查、农业农村调查等专业基层基础数据质量核查工作9次。

三是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根据《国家统计局赤水调查队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及时组织学习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同时推动赤水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学习“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相关文件精神。

四是履职尽责积极参加上级执法。赤水调查队共有3名持证人员,符合条件要求的皆考取了统计执法证。持证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执法检查工作,2025年参加贵州调查总队执法检查1次,遵义调查队执法检查1次,赤水市委巡察工作1次,在每次的统计执法检查工作中,均尽心尽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依法依规开展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三)创新普法宣传方式,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紧扣“统计开放日”等重要节点,精心策划并开展集中性统计法治宣传活动3次,通过发放宣传折页和现场答疑等方式,不断增强广大市民法治意识。同时,注重将普法宣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借助住户调查入户、劳动力调查、文明城市创建宣传等契机,融入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推动普法工作与业务开展同频共振。

二是依托智慧短信平台,开展常态化统计法治宣传工作,定期向调查员、调查户精准推送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内容。2025年,累计发送宣传短信864条,推送法治调查问卷1次,收集问卷60份,提高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的知晓度,有效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宣传影响力。

三是深入开展诚信诚实统计职业道德教育,通过发放诚信宣传折页和开展专题培训,面向辅助调查员及基层统计人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不断强化职业道德意识和诚信统计理念。2025年共计开展培训8次,培训110余人次,有效增强从业人员依法统计、诚信统计的思想自觉与行动自觉,为营造风清气正、真实可靠的统计环境奠定坚实基础。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单位在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普法宣传实效有待提升。对不同群体的普法需求把握不够精准,部分普法内容过于专业、晦涩,与统计调查对象、基层统计人员的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通俗易懂性不足。虽然积极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统计法治宣传活动,包括推送统计法治短信、发放宣传资料、设计调查问卷等,投入了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资源,但实际效果与预期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

二是法治教育形式与针对性有待创新。当前的法治培训仍以会议传达、集中授课等传统形式为主,针对班子领导、干部职工和一线调查员等不同群体的差异化、精准化教育设计不够精细,学习方式较为单一,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是理论学习的系统性与实践转化效能仍有提升空间。2025年度,虽常态化开展法治学习和培训,但部分学习仍停留在“完成学习任务”的表层阶段,在学深悟透核心要义、把握精神实质、融会贯通理论内涵上尚有欠缺,学习成果向实际工作思路与解决问题能力的转化还不够充分。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持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全国及总队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继续开展嵌入式普法和用好智慧短信平台,利用入户调查和重要时间节点等契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坚持会前学法机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统计法律法规等纳入全年学习计划,定期开展学习。

二是坚持法治引领,将依法行政与依法统计贯穿统计调查全过程。严格执行数据采集、审核、发布等各环节制度规范,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流程合法合规。持续健全内部监督与数据质量核查机制,依法依规对各专业开展数据质量核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强化统计执法能力,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公信力与法治权威。

三是着力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对统计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针对具备考取执法资格证条件的干部职工,科学合理地为其制定学习计划,提前准备执法证考试,充实统计执法骨干人才库。积极响应上级安排的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在实践中锤炼队伍,不断强化统计执法监督的执行力与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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