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赤水分局关于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扎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设,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武装头脑,为新时代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通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习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2.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年度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等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并协调解决,按照《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2024年,组织召开案件集体审议会11次。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与司法机关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反馈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形成工作台账。
3.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活动主题,以及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借助我局官方微信、LED显示屏等媒介平台开展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加强行政执法建设,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案卷评查等工作,针对性开展理论考试、案例分析、执法装备操作等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是通过网格制排查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摸清辖区内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提供参考。二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紧盯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企业(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112个,下达整改通知65份,全部整改完成,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三是持续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到网络舆情9件,一般信访投诉109件,全部办结完毕,未造成进京、赴省、到遵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积极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环境行政处罚执法力度,2024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件,处罚金额108.5万元。
3.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障相对人权利。一是依据《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信息公开、执行”开展案件办理,不断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2024年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罚款金额108.5万元。二是积极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文件要求,开展柔性执法,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4年,对立案查处的11件中的5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了减轻处罚。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排查辖区内风险点位,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有序推进整改。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74人次,检查企业401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5份,发现隐患115个,已整改111个,有序推进整改4个。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1件,罚款金额108.5万元,曝光典型案例4起。
2.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积极申报中央、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持续深化环境污染治理整治工作;多部门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推进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大气污染重点企业错峰生产,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内源影响;强化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修复,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区域内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安全饮水为建设重点,强化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能力。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赤水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范围内水体无黑臭。建成区9个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与当前执法工作任务不匹配。除日常的执法监管外,还需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同时还要应对各类检查,执法工作开展较为吃力。
二是执法人员平均年龄整体偏大,在应对新的执法领域上,自身的知识储备难以解决新问题,极大的考验执法人员的专业化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环保涉及法律法规多,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知识学习不够系统,加之上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减少,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条款运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依法行政思想深入工作中,持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好企业的服务与指导、执法与普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突出事前指导,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精心谋划学习培训课程,制定行之有效的普法清单,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自媒体优势,创新“六五”世界环境日、民法典宣传周、“宪法日”等主体宣传日开展宣传。同时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多种学习形式继续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
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开展企业帮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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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1.扎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印发《2024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的通知,不断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建设,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不断武装头脑,为新时代建设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通过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等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并依托“法宣在线”网络学习平台,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学习,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的依法行政能力。
2.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第一责任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对年度法治建设、普法工作、行政处罚案件等亲自部署、亲自研究并协调解决,按照《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2024年,组织召开案件集体审议会11次。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建设重大事项,与司法机关及时沟通协调,及时反馈落实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并形成工作台账。
3.广泛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积极营造浓厚宣传氛围,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活动主题,以及六五环境日、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借助我局官方微信、LED显示屏等媒介平台开展学习宣传,营造良好的学法用法氛围。
(二)规范化开展行政执法,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1.加强行政执法建设,以执法大练兵为契机,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案卷评查等工作,针对性开展理论考试、案例分析、执法装备操作等能力提升培训,切实提高生态环境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工作技能。
2.加大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是通过网格制排查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环境执法检查,摸清辖区内企业的基本情况,为后续生态环境执法监管提供参考。二是扎实开展各类专项执法,紧盯5类重点环保设备设施企业(脱硫脱硝、挥发性有机物回收、污水处理、粉尘治理、蓄热式焚烧炉)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现隐患112个,下达整改通知65份,全部整改完成,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三是持续化解环境矛盾纠纷,全年共接到网络舆情9件,一般信访投诉109件,全部办结完毕,未造成进京、赴省、到遵非正常上访事件发生,积极营造我市良好的社会环境。四是持续保持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持续推进环境行政处罚执法力度,2024年,全市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11件,处罚金额108.5万元。
3.规范行政处罚程序,保障相对人权利。一是依据《遵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修订)》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查、告知和听证、法制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信息公开、执行”开展案件办理,不断提升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2024年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罚款金额108.5万元。二是积极落实《贵州省生态环境不予、从轻、减轻、从重处罚清单》文件要求,开展柔性执法,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权的使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2024年,对立案查处的11件中的5件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了减轻处罚。全年未出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三)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全面排查辖区内风险点位,以问题为导向,督促企业有序推进整改。2024年,共出动执法人员674人次,检查企业401家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5份,发现隐患115个,已整改111个,有序推进整改4个。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11件,罚款金额108.5万元,曝光典型案例4起。
2.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工程建设,积极申报中央、省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持续深化环境污染治理整治工作;多部门协同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全力推进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和大气污染重点企业错峰生产,进一步降低大气污染内源影响;强化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采取风险管控措施、实施修复,提升土壤污染防治能力建设;加强医疗废物、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管理工作,规范管理区域内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认真组织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以农村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安全饮水为建设重点,强化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不断提高农村环境综合治理能力。2024年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向好,赤水市主要河流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100%;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建成区范围内水体无黑臭。建成区9个声环境功能区昼间达标率100%,声环境质量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基层执法人员不足,执法力量与当前执法工作任务不匹配。除日常的执法监管外,还需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同时还要应对各类检查,执法工作开展较为吃力。
二是执法人员平均年龄整体偏大,在应对新的执法领域上,自身的知识储备难以解决新问题,极大的考验执法人员的专业化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是执法人员水平参差不齐,环保涉及法律法规多,部分执法人员对执法知识学习不够系统,加之上级环保部门组织开展的培训减少,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法律条款运用上还存在一定差距。
三、下步打算
一是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依法行政思想深入工作中,持续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好企业的服务与指导、执法与普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指导,突出事前指导,切实增强行政指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精心谋划学习培训课程,制定行之有效的普法清单,充分发挥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自媒体优势,创新“六五”世界环境日、民法典宣传周、“宪法日”等主体宣传日开展宣传。同时通过集中学习、自学、法律顾问讲座等多种学习形式继续开展学习,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办事的观念和自觉性。
三是积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通过开展企业帮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让生态环境领域问题得到及时有效化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