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脱贫群众内生动力和发展能力,赤水市近日出台脱贫群众发展畜牧产业奖补政策,增强脱贫群众内生动力,通过发展产业增收,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提供有力支撑。
奖补方案明确,对纳入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管理,有发展生产意愿和能力的低收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在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通过发展畜牧养殖等开发性帮扶措施的,按每户不超过2万元的限额进行奖补。其中,饲养商品猪2个月以上的奖补500元/头,能繁母猪产仔奖补1000元/胎;饲养商品牛3个月以上奖补5000元/头,饲养能繁母牛6个月以上一次性奖补6000元/头、见犊补母2000元/头;饲养商品羊3个月以上奖补400元/只,能繁母羊产羔奖补500元/胎;养殖鸡、鸭、鹅等家禽5只以上且成活率达80%以上的奖补10元/只;符合环保和用地规定且按标准新建或改扩建圈舍后用于养殖生产的,一次性奖励200元/平方米(原则上不超过80平方米/户)。
政策出台以来,通过帮扶干部的入户宣传,极大调动了广大低收入群体的养殖积极性。据初步收集养殖意愿显示,预计可支持5000户群众增养畜禽10万头(羽、只)以上,带动户均增收300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