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水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47号提案的答复
袁仕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强重视城区内老年人、儿童成长环境问题的建议》的提案收悉。感谢您对我市“一老一小”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是升级改造城区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目前,我市城区建成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5家(其中公办3家、民办2家),养老床位616张,入住老年人355人,床位使用率57%。通过世行贷款项目投资970万元,完成市社会福利院、老年养护楼(城区中心敬老院)提档升级,全面完成适老化改造,优化了人居环境,并完善消防、监控等安全保障设施,大幅提升了机构安全管理水平,目前,机构养老完全能够满足城区老年人的需求。二是不断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目前,我市城区建成运营的日间照料中心5个,养老床位94张。2023年底以来,通过整合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对城区2014年以后建成的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中心、站)进行升级改造,配齐空调、电视、棋牌、桌椅等设施设备,城区已投入运营的养老服务设施30个,如碧桂园、金水湾等,总建筑面积8520平方米,居住小区老年人能享受到“家门口”的基本养老服务。三是加大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建设。目前,我市投入210余万元建成“儿童之家”41个,投入40余万元,在6个村(社区)建成“爱心妈妈”项目。在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支持下,建成“童伴妈妈”项目5个,慧育希望儿童早期发展项目10个,在项目所在村(社区)配备“爱心妈妈”、养育师25名,惠及全市未成年人2万余人,切实营造我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二、存在问题
一是城区的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不高。2014年以前的老旧小区,由于国家政策未强制性要求开发商配建养老服务设施,在老旧小区以及棚户区改造过程中,也未将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规划设计,导致目前我市城区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缺失,配建率低。二是养老服务设施稳定运营较为困难。由于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属于公益性的公共设施,免费为群众开放,导致水电气等基本费用支出无来源渠道,加之地方财政暂无该项资金支持,因此,养老服务设施长期稳定运营较为困难。
三、下步打算
一是逐步完善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目前,已申请项目资金建设市中街道康佳社区、滨西社区、复兴镇新兴社区3个老年食堂。按照上级要求,我市今年年底前配建完成6个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二是解决养老服务设施正常运营问题。用好上级奖励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50万元,补助5个农村幸福院运营、2个示范性农村幸福院建设、4个示范性老年助餐点建设。同时,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支持养老服务设施在运营中收取水电气等基本费,保障正常运营。三是继续加大“儿童之家”建设力度。积极向上对接,争取更多资金,提升“儿童之家”在全市各村(社区)覆盖率,进一步增强儿童保护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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