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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健康局对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7号建议的答复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8-03 10:35:40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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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在全市女干部队伍中实施宫颈癌筛查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妇幼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女干部职工宫颈癌防治工作,积极广泛开展健康宣教工作,引导广大女干部职工树立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健康防病意识稳步提高,多数女干部职工都能做到定期主动开展宫颈癌筛查,疾病早发现,早介入治疗,我市宫颈癌早诊早治率逐年提高。

一、关于“每5年组织一次普遍筛查”的建议

我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上都每2年定期组织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健康体检项目就把“宫颈癌筛查”作为首选项目之一,基本能做到5年全覆盖。近期,市卫健局将会同市总工会、市妇联下发《关于联合开展“关爱女职工,合力保健康”宫颈癌免费筛查活动的通知》,预计用5年时间组织对全市女干部职工免费开展宫颈癌筛查。

二、关于“医保体检经费提出专项经费用于宫颈癌筛查”建议

按照《赤水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赤水市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体检费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赤医保发〔2022〕15号)规定:公务员补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健康体检标准,每人每年支付限额为500元。500元医保经费中,未指定必须健康体检项目,可用于实施宫颈癌HPV和细胞学筛查。医保政策制定由遵义市级统筹实施,县级无医保政策制定权限,目前无“提取医保经费专项用于宫颈癌筛查”政策。

三、关于“采取协商议价方式确定筛查定点机构,减轻资金负担和提高普及率”建议

市卫生健康局鼓励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我市公立医疗机构采取协商议价方式自主选择筛查机构,鼓励各医疗机构采取套餐打折等形式减免单位女干部职工宫颈癌筛查体检费用。

四、关于“对筛查异常对象按照国家宫颈癌项目管理规范免费进行干预和随访服务”建议

市卫生健康局将统筹各医疗机构提供全市女干部职工宫颈癌筛查情况,由市妇幼保健院建立工作台账,对筛查异常的对象按照宫颈癌筛查项目工作要求,规范提供干预管理和随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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