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第96号建议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调整官渡镇桐仙溪水库生态流量》的建议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清理整改的指示精神,保障河湖生态用水,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维护长江健康生命。按照《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241号)要求,在2020年底前全面落实小水电站生态流量,健全保障生态流量长效机制。
经核查,赤水市大滩电站取水口位于官渡镇桐仙溪水库灌溉渠道处,发电取水主要来自桐仙溪水库,按照《水利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站生态流量监管的通知》(水电〔2019〕241号)要求,大滩电站必须泄放生态流量。经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复核,大滩电站已将桐仙溪水库冲砂管改造为生态流量泄放管,泄放流量为0.167m3/s,满足泄放要求。
按照《省水利厅关于规范贵州农村水电应用监管平台生态流量特殊考核期相关要求的通知》(黔水农函〔2022〕3号)要求,以供水、灌溉为主的小水电站,因优先保障供水、灌溉等功能。因此,桐仙溪水库在需要保障群众饮水、灌溉用水时,可以按照相关要求,申请小水电生态流量特殊考核,合理调节生态流量泄放量,必要时停止生态流量泄放,全面优先保障群众饮水、灌溉用水。
赤水市水务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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