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85号代表建议意见的答复
你们提出的关于《关于加大赤水河流域金沙河综合治理的建议》的建议意见收悉。感谢你们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经核实,金沙街道遇赤水河涨洪水时,洪水会倒灌进入街道,对金沙街道居民和师生存在安全隐患。
赤水市金沙沟已建成梯级电站有1级,为金沙电站,装机200KW,多年平均发电量65万KWH。由于小水电建设年限较早,以前未考虑生态放水实施,导致沿线部分河段枯水期脱水现象。现阶段电站已按生态放水要求排放生态流量,下阶段小水电站全部退出后,将不存在小水电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金沙河河道综合治理工程葫市镇未上报规划项目,现阶段项目未纳入赤水市“十四五”水务发展项目规划,目前项目无法实施。下一步将充分利用国发2号文件精神,积极对接省水利厅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力争该项目纳入下一阶段河道治理规划。同时也积极配合葫市镇做好水毁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上级水毁修复资金逐年解决解决金沙街道居民和师生的安全隐患。
赤水市水务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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