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 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杨春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实施婚前医学检查的建议》我局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市妇幼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不断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能力建设,依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及增补叶酸等出生缺陷综合防治工作,综合开展婚前保健服务工作。
2020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婚前保健工作的通知》(国卫妇幼函〔2020〕205号)文件,对婚前保健工作体系建设提出根本指引,随后省、遵义市相继提出相关工作要求。我市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和上级工作要求,多次调研我市
婚前保健工作,积极探索优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我市婚前保健工作规范实施。
2022年3月,经详细调研分析,我局起草《赤水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明确建立政府引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划定部门职能职责,优化服务工作流程,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男女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市辖区内,并在我市婚姻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结婚的拟婚人员免费实行婚检,婚检费用由市财政承担。
2022年5月,经广泛征求意见,多部门共同协商确定,形成《赤水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送审稿)》报市人民政府研究审定。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妇幼健康工作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完善婚前保健服务工作,强化婚前医学检查的健康宣教和政策宣传,让广大群众主动参与和接受婚检。待全市婚前医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后,组织实施好相关政策和健康服务工作,不断提升我市婚前医学检查率,切实降低出生缺陷和遗传性疾病,全面提升我市出生人口素质。
赤水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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