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关于市人大七届五次会议第2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第一代表团:
您提出的关于《组建专职的河边保洁员队伍、加强河边卫生保洁、落实河长制》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水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河长制工作推行以来,赤水河河道保洁队伍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聘请组建或组织义工对本辖区内的河道进行保洁工作,经费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落实,确实存在保洁员还承担其他卫生保洁工作,导致河道内卫生时好时坏现象。
下一步市河长办积极协调对接,一是督促属地乡镇(街道)对存在问题河道加大巡河保洁力度。二是对有条件的社区安排专人负责河道保洁工作。三是加大向省、遵义对接力度,争取保洁人员经费早日落实。四是加大市财政投入力度。
赤水市水务局
2021年7月8日
(联系人:陈小燕;联系电话:15902529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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